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2025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保健机构:
为认真实施省委、省政府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麻阳苗族自治县2025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满 群,0745-2506801。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2025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实施省委、省政府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机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湖南省2025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案》和《怀化市2025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的免费产前筛查制度,提高全县孕产妇产前筛查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25 年,为全县1800名孕产妇提供免费产前筛查服务,孕产妇优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目标人群覆盖率100%。为脱贫县产前筛查异常者(指产前筛查结果为临界风险或高风险对象,下同)提供干预诊断补助服务。
二、实施范围
全县18个乡镇。
三、实施内容
(一)服务对象
怀孕15-20+6周(孕中期,且夫妇至少有一方是麻阳户籍或夫妇双方非麻阳户籍但在本地区居住半年以上者。
(二)服务内容
优生健康教育、知情同意签署、病史询问、血液标本采集、临床实验室检查(β-HCG 、AFP 、uE3三联筛查)、风险评估与遗传咨询指导、转诊、筛查异常者干预诊断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
(三)服务机构
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富州中心医院、高村镇卫生院、兰里镇中心卫生院、吕家坪镇中心卫生院、锦和镇中心卫生院、江口镇中心卫生院。
(四)服务原则
1.免费服务。符合条件者可免费接受一次筛查服务。脱贫县产前筛查异常者可接受一次干预诊断补助服务(临界风险限一次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诊断—NIPT 检测,高风险限一次羊水染色体核型分析产前诊断)。
2.知情选择。各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自愿参与、知情选择。
(五)经费来源
产前筛查经费结算标准为174 元/人,其中:脱贫县由省财政承担100元/人,县财政承担74元/人。产前筛查异常人群干预诊断经费由省财政补助500元/人,不足部分由患者个人自愿承担。超过省定目标任务人数由县市区财政足额保障。
(六)服务流程
1.服务对象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的免费产前筛查医疗机构接受服务。
2.评估为高风险或临界风险的孕产妇,持免费产前筛查医疗机构开具的《湖南省免费产前筛查转诊单》,到具备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后续干预诊断等服务。脱贫县对象接受服务后,可凭检查报告单和发票到户籍所在地县卫生健康局申请补助资金。
3.产前筛查医疗保健机构对评估为高风险或临界风险的孕产妇进行妊娠结局跟踪随访。
4.县卫生健康局、妇幼保健机构和承担孕产妇产前筛查的医疗机构均要指定1名信息员,负责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妥善保存筛查资料,个案卡分别录入“湖南省产前筛查信息管理系统”。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负责辖区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的组织实施、目标人群测算、宣传发动、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
2.成立项目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对项目实施进行日常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置。
3.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局
1.根据各地孕产妇产前筛查任务数(见附件1)和脱贫县产前筛查异常者干预诊断测算人数(见附件1),按标准足额安排项目经费。
2.加强资金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县妇幼保健院
协助卫生健康局开展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免费筛查机构
严格按照《湖南省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技术服务规范》(湘卫妇幼发〔2023〕2号)要求提供免费筛查服务。
五、工作要求
建立定期督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开展、稳步推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定期抽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产前筛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自愿、主动参与。
附件:1.麻阳苗族自治县2025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各乡镇任务数及产前筛查异常者干预诊断测算人数
2.麻阳县免费产前筛查项目领导小组及技术专家指导组
附件1:
麻阳苗族自治县2025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各乡镇任务数及产前筛查异常者干预诊断测算人数
序号 |
项目单位 |
孕产妇产前筛查项目 |
||
筛查目标人数(人) |
产前筛查异常人群干预诊断测算人数(人) |
|||
1 |
兰里镇 |
130 |
432 |
|
2 |
郭公坪镇 |
62 |
||
3 |
江口墟镇 |
80 |
||
4 |
吕家坪镇 |
83 |
||
5 |
黄桑乡 |
88 |
||
6 |
和平溪乡 |
65 |
||
7 |
板栗树乡 |
70 |
||
8 |
石羊哨乡 |
53 |
||
9 |
谭家寨乡 |
50 |
||
10 |
文昌阁乡 |
50 |
||
11 |
兰村乡 |
36 |
||
12 |
隆家堡乡 |
63 |
||
13 |
舒家村乡 |
58 |
||
14 |
大桥江乡 |
54 |
||
15 |
岩门镇 |
108 |
||
16 |
锦和镇 |
锦和 |
65 |
|
长潭 |
50 |
|||
17 |
尧市镇 |
尧市 |
45 |
|
拖冲 |
40 |
|||
18 |
高村镇
|
城西 |
290 |
|
高村镇 |
100 |
|||
谷达坡 |
40 |
|||
绿溪口 |
80 |
|||
栗坪 |
40 |
|||
合计 |
|
1800 |
432 |
附件2:
麻阳苗族自治县免费产前筛查项目领导小组及技术专家指导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龙永杰 县卫生健康局委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 耕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滕颜希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黄明广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满 群 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股长
莫小军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股长
曾碧艳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兼保健部主任
黄 丽 县妇女儿童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公卫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稳步推进项目组织实施。联系人:满群,联系电话:15074544740。
二、技术专家指导组
组 长:向晓俐 县妇女儿童医院副院长、产科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张卉芳 县人民医院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郑秋玲 县中医医院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成 员:龚 平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田昌银 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副主任技师
向 英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生
刘晓珍 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主治医师
滕升洋 县中医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黄丽霞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钟吉爱 县人民医院超声科主任、主治医师
滕明勇 县中医医院超声科主任、主治医师
田 海 县妇幼保健院影像科主任、主管医技师
段安琪 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主管检验师
李 丹 县妇幼保健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宋 蓉 县中医医院主管护师
黄 丽 县妇女儿童医院副院长
时秋萍 县妇幼保健院产筛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