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诊断工作方案》的通知
麻卫发〔2023〕81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筛查评估诊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局机关相关股室(办):
现将《麻阳苗族自治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诊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5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
评估诊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严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及评估诊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摸清底数、集中筛查、严格管理、建立长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诊断工作。
二、工作目标
对我县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原在册、在管患者全面开展筛查评估诊断工作,特别是没有明确诊断、并存在一定危险性的患者,摸清基础信息(包括身份、监护人、亲属、单位、异常史、肇事肇祸史、办理医疗保险、精神医学诊断以及危险程度等情况),重新评估诊断,逐一登记建档,为提高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在管率及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患者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麻阳苗族自治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诊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健康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公卫办、疾控中心、永康精神病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诊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生健康局公卫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2.各乡镇成立专门的筛查评估诊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诊断管理工作宣传、摸排、组织、协调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各乡镇负责制定本辖区的筛查方案,确定筛查场所,并汇总由辖区派出所、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上报的疑似患者及需要进行危险性评估诊断的患者名单,并对本辖区内筛查工作进行总调度。
2.各乡镇组织派出所、民政、残联、卫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有针对性的根据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对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筛查,汇总名单后上报县卫生健康局。
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此次筛查工作的前期培训工作,组织永康精神病医院具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的专家组到各个街道、乡镇开展筛查评估诊断工作,开具评估证明。
4.各乡镇卫生院除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外,应重点做好筛查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部门之间数据对接工作,并将未建档患者纳入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排查阶段(2023年8月31日前)
各乡镇应先组织评估诊断工作小组的相关成员单位及人员,对辖区所有精神或行为异常人员(包括既往已确诊和尚未确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含正在住院治疗的)开展地毯式清理,按“精神行为异常清单”筛查辖区内精神行为异常人员,登记造册,对未明确诊断的疑似患者及危险性评估在0级以上的患者重新组织开展诊断及评估。
(二)现场评估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30日)
1.现场评估诊断。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此次筛查评估诊断工作,组织具有精神科执业资格证的专科医师到各乡镇开展筛查评估诊断工作。各乡镇应提供场所,并收集辖区内已确诊和尚未确诊的疑似精神疾病患者花名册,在规定时间集中对患者进行现场筛查评估诊断,确定风险等级(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能够当场完成评估诊断并出具结论的,应当场给出诊断并签名确认;不能当场作出结论或患者本人不同意当场进行评估诊断的,应在3日内安排其到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作出评估诊断。
2.录入数据信息。根据各部门目前分别建有信息管理系统的实际,由各部门分别负责将核查掌握的患者信息录入相应系统。对所有确诊患者信息,县卫生健康局必须及时在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或更新;对风险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患者信息,由县卫生健康局将危险性评估等级评定证明和三级花名册汇总推送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督导各派出所录入公安工作系统联合管理。
(三)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阶段(2023年10月1日-10
月10日)
各乡镇评估诊断工作小组负责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筛查评估诊断结果整理成统计表,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到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诊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诊断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危机感、紧迫感,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把各项部署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筛查评估诊断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口指导,注重工作细节,并及时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方式,严守工作纪律。评估诊断工作涉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隐私,有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做好患者个人信息保密管理,严禁传播扩散,坚决避免信息外泄。排查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上门走访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人文关怀思想,不得大张旗鼓,不得高调对外宣扬。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因泄密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诊断时间安排表
2.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诊断登记表
附件1
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诊断时间安排表 |
|||
乡镇 |
筛查地点 |
时间 |
备注 |
兰里镇 |
兰里镇卫生院 |
9月5日 |
|
黄桑乡 |
黄桑乡卫生院 |
9月6日 |
|
吕家坪镇 |
吕家坪镇卫生院 |
9月7日 |
|
尧市镇(拖冲) |
尧市镇卫生院 |
9月8日 |
|
郭公坪镇 |
郭公坪镇卫生院 |
9月11日 |
|
隆家堡乡 |
隆家堡乡卫生院 |
9月11日 |
|
谭家寨乡 |
谭家寨乡卫生院 |
9月12日 |
|
舒家村乡 |
舒家村乡卫生院 |
9月13日 |
|
大桥江乡 |
大桥江乡卫生院 |
9月14日 |
|
高村镇栗坪 |
高村镇栗坪卫生院 |
9月15日 |
|
和平溪乡 |
和平溪乡卫生院 |
9月18日 |
|
板栗树乡 |
板栗树乡卫生院 |
9月19日 |
|
江口墟镇 |
江口墟镇卫生院 |
9月20日 |
|
石羊哨乡 |
石羊哨乡卫生院 |
9月21日 |
|
岩门镇 |
岩门镇卫生院 |
9月21日 |
|
高村镇谷达坡 |
高村镇谷达坡卫生院 |
9月22日 |
|
文昌阁乡 |
文昌阁乡卫生院 |
9月25日 |
|
高村镇绿溪口 |
高村镇绿溪口卫生院 |
9月26日 |
|
兰村乡 |
兰村乡卫生院 |
9月27日 |
|
高村镇、城西 |
高村镇、城西卫生院 |
9月28日 |
|
锦和镇(长潭) |
锦和镇卫生院 |
9月28日 |
|
附件2 乡(镇)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评估诊断登记表 |
|||||||||
序号 |
患者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址 |
管控人 |
管控人电话 |
风险 等级 |
风险等级评估时间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