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解释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定执行计划、具体实施办法以及适合本县情况的补充规定和细则。
2、管理本县所辖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电化教育等。
3、推行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努力发展幼儿教育。
4、组织与管理全国、全省及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在本县内的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
5、管理教育事业编制及人事工作。
6、编制和实施本县教育事业建设的长远规划、各年度教育事业发展计划、教育基本建设计划,仪器的购置和更新计划,处理执行计划中的有关问题。
7、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信息资料的传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
教育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设有办公室、装备站、监察室、人事股、基建办、高考指导办、基教股、综治办、计财股、工会、勤管站、教研室、民教股、法规股共14个股室;设有青少年活动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就业指导中心3个二级机构。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16279.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761.27万元,增长546.49%,主要是上级财政补助收入纳入年初预算,行政运行增加了405.11万元,其他普通教育增加了11038.36万元,教师进修增加了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3.4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16279.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761.27万元,增长546.49%,主要是上级财政补助收入纳入年初预算,行政运行增加了405.11万元,其他普通教育增加了11038.36万元,教师进修增加了28万元预算支出。其中:教育支出16279.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279.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761.27万元,增长546.49%。其中:教育支出16279.41,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658.51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9.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6.05万元。
2、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4620.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170万元,用于特岗教师工资开支;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4020.9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2万元(包括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998万元,用于学生资助资金开支;24万元用于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金开支)。资本性支出2529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开支、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资金开支。其他项目支出5879万元,用于改善中职教育办学条件、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23年预算单位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7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万元,减少5.19%。主要是单位响应号召,厉行节俭。
2、“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9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维修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0.5万元、租赁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福利费3万元。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万元,用于召开表彰县级优秀党员会议,人数30人;开支培训费3万元,用于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教育教学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6279.4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1658.51万元,项目支出14620.90万元。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3个,涉及项目支出14620.90万元,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170万元,用于特岗教师工资开支;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4020.9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2万元(包括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998万元,用于学生资助资金开支;24万元用于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金开支)。资本性支出2529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开支、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资金开支。其他项目支出5879万元,用于改善中职教育办学条件、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开支。以上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