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注:以上部门决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

(五)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农业投资项目除外),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促进湘西地区和武陵山片区及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会同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物资储备;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节能监管工作;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调整县级管价权限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收费年检年审,治理乱收费;负责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掌握市场价格运行状况,分析研究提出加强价格调控意见;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加强重要生产资料、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服务性收费的监审;执行国务院、省政府的监审规定和省价格部门的实施细则,并制定实施意见;负责建立重要物资储备制度和粮食风险基金及“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地区间、行业间价格协调衔接工作,指导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农村价格工作;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和价格认证工作;建立农村价格服务网络,统一价格认证、车损物评估工作,培训物价管理人员,负责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企业定价;培训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人员,指导收费单位建立收费管理责任制。

(十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加强对县级储备粮及仓储设施建设的指导;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办全县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调拨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四)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煤、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和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县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十六)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县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工作。

(十七)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八)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对外合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对外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九)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办法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全局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设9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国民经济综合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股、湘西开发与能源管理股、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下设8个二级机构:县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测中心、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节能监察中心、电力监察大队、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再生能源技术推广中心。同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归口管理县人民政府湘西地区开发办公室、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办公室、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县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办公室、粮食和救灾物资储备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改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发改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534.31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1527.11万元,增长76.08%。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纳入预算。

2022年度支出总计3534.31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1527.11万元,增长76.08%。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纳入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53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4.3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53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63万元,占59.15%;项目支出1443.68万元,占40.8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534.3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27.11万元,增长76.08%。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纳入预算。

2022年度支出总计3534.3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27.11万元,增长76.08%。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纳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3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7.11万元,增长76.08%。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34.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44.05万元,占55.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23万元,占3.43%;卫生健康(类)支出55.31万元,占1.56%;城乡社区(类)支出54.4万元,占1.54%;农林水(类)支出562.13万元,占15.90%;住房保障(类)支出63.06万元,占1.7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53.55万元,占15.66%;其他(类)支出180.57万元,占5.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5.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3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3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67.7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4.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8.33万元,支出决算为8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6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0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5.31万元,支出决算为5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标准。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8.51万元,支出决算为6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16、粮油储备物资支出(类)粮油储备(款)最低收购价政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3.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标准。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5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0.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7.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1023.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94%。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5万元,完成预算的94.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5万元,完成预算的94.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86万元,降低5.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9个、来宾1180人次,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来人检查和相关单位来人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我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3.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69.43万元,增长125.48%。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支出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68万元,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培训,人数52人,内容为2022年度网上课程培训;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开支。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货物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⑴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44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2年度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及轮换价费用、以工代赈整合资金项目、湘西产业开发扶贫奖补资金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3.68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本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4.31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⑵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及轮换价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3.55万元,执行数为553.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拨付资料齐全;二是资金拨付及时到位;三是群众满意率高。

2020-2021年度湘西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8万元,执行数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立项程序规范、验收付款资料齐全;二是资金拨付及时到位;三是群众满意率高。

以工代赈整合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592.13万元,完成预算的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立项程序规范;二是验收付款资料齐全;三是群众满意率高。

⑶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及轮换价费用项目自评报告:

1、专项资金设立依据

根据怀政办函〔2020〕33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粮食储备安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麻经科商粮联发〔2017〕19号《关于修订麻阳苗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号、第8号等文件、纪要的相关规定,申请安排了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及轮换价费用553.55万元。

2、专项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麻阳苗族自治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及轮换价费用、应急成品粮利息费用及轮换价费用、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等。

3、项目绩效目标

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及轮换价费用104.41万元,完成1482吨县级储备粮(稻谷)轮换任务;应急成品粮利息费用及轮换价费用143.22万元,完成400吨县级成品粮储备轮换任务;人员经费190.92万元,完成在职人员各项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和退休人员慰问金的发放任务;日常运作经费115万元,完成仓储设施维修、粮食检验检测、应急物资管理等工作任务。

4、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①前期准备: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将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并填写《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专项资金)预算目标绩效表。②组织实施:财务人员对2022年度使用的专项资金进行认真梳理,实事求是地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参考指标进行评价。③分析评价:专项资金工作认真负责,收支手续完整,程序规范。

5、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2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553.55万元,实际到位553.55万元,拨付率100%。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专项资金553.55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储备粮(稻谷和成品粮)利息费用及轮换价费用、人员经费、日常运作经费等。③项目完成质量:所有支出符合相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做到了专项资金使用有计划、审批有手续、支出合理规范。④项目的效益性分析:一是完成了118吨县级储备粮(稻谷)轮换;二是完成了400吨县级成品粮储备轮换;三是完成了在职人员各项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和退休人员慰问金的按时发放;四完成仓储设施维修、粮食检验检测、应急物资管理等工作;五是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粮食安全相关工作。

6、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参考指标,我局自评为95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