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阳县发改局下属二级事业机构的设立、更名、撤销及法定代表人任免的通知
麻发改人〔2021〕2号
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
根据麻阳县委编办有关机构改革文件等要求,经6月1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局有关二级事业机关的设立、更名、撤销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免如下:
明确“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为朱兴文;
明确“价格监测中心”法定代表人为胡胜;
明确“再生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为胡世恩;
“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更名为“国民经济动员事务中心”,田必林任法定代表人,免去滕芳泽法定代表人职务;
“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公室”更名为“价格调节基金征管事务中心”,陈辉任法定代表人,免去张应和法定代表人职务;
价格认证中心邱琳任法定代表人,免去邓缓兰法定代表人职务;
节能监察中心刘华勇任法定代表人,免去张明法定代表人职务;
撤销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原法定代表人胡正洪随机构撤销自动免除职务。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6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6日
来源: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