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临时调整我县中小学校伙食费标准的通知》(麻发改价〔2020〕2号)的公告
经研究,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废止《关于临时调整我县中小学校伙食费标准的通知》(麻发改价〔2020〕2号)。本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9日
来源:麻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经研究,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废止《关于临时调整我县中小学校伙食费标准的通知》(麻发改价〔2020〕2号)。本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