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麻发改综〔2020]54号
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提交的《关于审批麻阳苗族自治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报告》请示,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县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及财政部门对该项目建设资金的安排意见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全面推进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老旧小区住房简陋,环境较差的现象,消除安全隐患。同意实施麻阳苗族自治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20-431226-47-01-037659。
二、项目建设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城内。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改造面积 41000 平方米,共实施改造12个老旧小区,涉及 22 栋共 442 户。改造的主要内容为:楼顶屋面维修防水、外墙立面改造、排水系统改造、更换老旧破损门窗以及供电线路改造。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建设期8个月。
六、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用地、规划、环保、节能、消防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此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七、该项目有关招投标事项必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八、本批文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们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