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就是通过全面梳理、查找并着力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范性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必然要求,《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与即时清理相结合的制度,要严格按照规定清理到期失效、与上位法律法规相冲突、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
三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依据合法、合理、有效的问题。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能有效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二、起草过程
县司法局于2022年8月底下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要求各制文单位对我县及部门制发且正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各单位上报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根据制文单位的清理意见,县司法局审查汇总,于2022年11月拟制了《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制定机关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负责清理。
(二)对主要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规定,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已经修改,或者与同位阶其他规范性文件相互抵触,或者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排除限制公平竞争、违反产权保护制度、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或者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行业垄断等违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对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派出机构、部门内设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
(三)对有效期已满,或者有效期未满但适用期已过或者因调整对象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有效期已满确需继续执行,或者有效期未满需要修改的,应当提请县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重新制定。有效期未满,规范性文件合法且需要执行的,继续有效。
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