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12-01 14:19 信息来源:麻阳县政府办
索引号:431200/2022-033705 文号:麻政发〔2022〕4号 统一登记号:MYDR-2022-0000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2022-12-01 登记日期:2022-12-01 所属机构:麻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所属主题: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2-12-01 公开责任部门:麻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MYDR-2022-00004
麻政发〔2022〕4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要求,县人民政府对现行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宣布《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禁养区畜禽退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政办发〔2017〕29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二、确认《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麻政办发〔2018〕11号)等2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专用于废止原有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停止某项制度实施等的规范性文件长期有效。到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未到期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单位应当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执行的,按照程序重新制定。本决定发布后,依法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
附件:1.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名 |
文 号 |
实施日期 |
失效日期 |
1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禁养区畜禽退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7〕29号 |
2017年9月28日 |
2022年9月28日 |
2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通告 |
麻政发〔2017〕15号 |
2017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26日 |
3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8〕15号 |
2018年6月28日 |
宣布废止 |
4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8〕34号 |
2018年10月31日 |
宣布废止 |
5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9〕12号 |
2019年11月11日 |
2021年11月11日 |
6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 |
麻政发〔2020〕 7号 |
2020年9月15日 |
宣布废止 |
附件2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名 |
文 号 |
实施日期 |
失效日期 |
1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8〕11号 |
2018年5月29日 |
2023年6月28日 |
2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实行集中治丧的通告 |
麻政发〔2018〕 8号 |
2018年8月17日 |
2023年8月17日 |
3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高危期禁火令 |
麻政发〔2018〕10号 |
2018年9月20日 |
2023年9月20日 |
4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的通告 |
麻政发〔2018〕13号 |
2018年11月19日 |
2023年11月19日 |
5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商品房预售款实行监督管理的通告 |
麻政发〔2018〕14号 |
2018年12月4日 |
2023年12月4日 |
6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消除电力安全隐患及用电秩序整治的通告 |
麻政发〔2018〕15号 |
2018年12月4日 |
2023年12月4日 |
7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
麻政办发〔2018〕43号 |
2018年12月29日 |
2023年12月29日 |
8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
麻政发〔2019〕 1号 |
2019年1月9日 |
2024年1月9日 |
9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19〕 2号 |
2019年3月11日 |
2024年3月11日 |
10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消除危房安全隐患的通告 |
麻政发〔2019〕 3号 |
2019年4月10日 |
2024年4月10日 |
11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紧急通告 |
麻政发〔2020〕 1号 |
2020年1月26日 |
2025年1月26日 |
12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20〕 2号 |
2020年4月21日 |
2025年4月21日 |
13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20〕 8号 |
2020年4月21日 |
2025年4月21日 |
14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抛荒加强粮食生产的通告 |
麻政发〔2020〕 3号 |
2020年5月18日 |
2025年5月18日 |
15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 |
麻政发〔2020〕 4号 |
2020年6月11日 |
2025年6月11日 |
16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
麻政发〔2020〕 9号 |
2020年12月28日 |
2025年12月28日 |
17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的通告 |
麻政发〔2021〕 2号 |
2021年2月5日 |
2026年2月5日 |
18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麻政发〔2021〕 3号 |
2021年3月1日 |
长期有效 |
19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安全文明祭扫管理的通告 |
麻政发〔2021〕 4号 |
2021年3月18日 |
2026年3月18日 |
20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天然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 |
麻政发〔2021〕 5号 |
2021年3月19日 |
2026年3月19日 |
21 |
湖南麻阳锦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试行办法 |
麻政发〔2021〕 6号 |
2021年4月26日 |
2023年4月26日 |
22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21〕 5号 |
2021年6月24日 |
2026年6月24日 |
23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域内划拨土地上住房、非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 |
麻政办发〔2021〕18号 |
2021年9月25日 |
2026年9月25日 |
24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兵役登记通告 |
麻政发〔2022〕 1号 |
2022年2月2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5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锦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 |
麻政发〔2022〕 2号 |
2022年8月8日 |
2027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