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灾后畜牧生产恢复和防疫技术措施
旱灾后畜牧生产恢复和防疫技术措施
持续高温干旱,畜禽长时间处于高度应激状态,抗病能力明显减弱,加之养殖场冲栏次数减少,畜禽栏舍污秽,病原污染严重,易导致畜禽细菌性疾病发生。若遇台风袭击,形成“桑拿”天气,极易导致牲畜生产性能下降、引发高热性疫病、甚至发病死亡。持续高温少雨的天气对饲草生产极为不利,长势差、产草量降低,极大影响了畜牧业生产。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干旱期间畜牧生产与动物疫情稳定,提出如下技术指导措施。
一、畜禽生产
1、保证饮用水清洁安全。规模养殖场可充分利用现有水源,同时做好蓄水及设施建设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应做好打机井的准备。在水源困难时,牲畜饮用的自然水源易受污染,要做好水体净化消毒和水质定期监测,确保牲畜饮用水质量安全。可将每100升水加漂白粉1克,搅后30分钟使用。如往水井、水塔、水罐中加漂白粉,可按每1立方米水量加漂白粉8克计算,消毒30分钟即可使用。
2、节约用水、循环用水。倡导养殖企业使用畜禽自动饮水装置,减少用水浪费,倡导“干清粪”工艺,减少或停止栏舍冲洗用水。一些用水量较大的规模化猪场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污水的深度处理,配套种植业、渔业,实现农牧循环、种养结合。
3、加强遮阴降温、通风换气。可在畜禽栏舍向阳的一面搭建简易凉棚,采取机械通风,安装风扇或送风机,保证畜禽栏舍内空气流通。有条件的种畜禽养殖场可加装湿帘、冷风机,加大降温保畜力度。
4、补充青绿饲料。有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可以给畜禽添加青绿多汁饲料。
二、饲草生产
人工草地因长久干旱,造成植被覆盖率极低,降雨后易造成水土流失。因此,需要对草地进行补播或重建,以达到尽快恢复草地生产力和植被,降低草地水土流失。
1、草地补播。对于植株枯死率在50%以下的草地,主要采取补播方式恢复。分两步补播,春季雨季到来后先补播菊苣、籽粒苋、甜高粱等速生暖季型牧草,以补充草地受灾造成的产量不足,到秋季再补多年生草种。补播时,应划破草皮,将补播的草种,嵌入土中;苗期加强施肥及杂草防除管理,以提高补播草地的生产力和草地恢复效果。
2、草地重建。对于枯死率达50%以上的草地,一般需要重建,在来雨后,耕翻土地,先种植一季高丹草或甜高粱、墨西哥玉米等速生暖季型高产牧草,以补充草地受灾造成的草料不足,并用以制作青贮饲料,到秋季再播种多年生牧草。多年生草种应选择品质好,产量高,抗旱性强的优良品种,如鸭茅、苇状羊茅、紫花苜蓿、百脉根等。播种需在早秋进行,播种前精细整地,清除杂草、草根及杂物,最好施入有机肥或三元复合肥作底肥。在草地管理中应加强施肥及杂草防除,防止草地过牧退化。
3、草地恢复管理。灾后草地的管理比平时的草地管理要求更高。灾后草地牧草盖度较低,易造成部分一年生杂草泛滥,降低草地牧草品质,需及时防除;因长期干旱,造成牧草利用土壤养分效率降低,需在降雨后及时补充速效肥料,促进牧草恢复生长;久旱后一些病虫害也易大爆发,因此,应加强草地病虫害预测预防。
4、饲草料的生产贮备。为提高自然灾害对草地产量的影响,降低养殖风险,需要做好饲草料的生产贮备工作。养殖小区、养殖场或养殖户,每年需规划一定面积的草地用于生产精料、青贮饲料和青干草。用于生产贮备饲料的草地需播种速生高产牧草品种,如:饲用玉米、高丹草或甜高粱、墨西哥玉米、一年黑麦草等,并且要加强水肥管理,力求高产。在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扩大饲草料来源,促进家畜健康养殖。
三、动物疫病防控
1、强化免疫,提高畜禽免疫水平。对免疫抗体监测不达标、补栏、新生和超过免疫抗体保护期的畜禽,要及时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流感、口蹄疫和猪瘟的补免。同时,要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和病原分布,针对性地开展猪链球菌病、猪丹毒、猪肺疫等病种的免疫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和死角,维持畜禽较高的免疫密度和抗体水平。要指导养殖场户科学添加电解多维等抗应激物质,增强畜禽体质。
2、强化消毒灭原,有效净化养殖环境。要按照消毒规程,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动物等场所的消毒工作,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养殖场户要加强圈舍、饲喂工具和周围环境的清洗消毒工作。旱灾期间,各地特别要加强指导缺水地区选择好畜禽饮水水源,开展水质监测,加强饮水消毒,预防因不洁饮水而引发畜禽疾病。
3、严格无害化处理,降低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安全隐患。养殖场户要落实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因灾死亡和病死等病害动物,要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即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和无害化处理)以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要求,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病死畜禽流入消费环节或乱扔乱弃,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环境卫生。
4、强化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要健全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支撑作用,认真落实乡村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职责,实行定员、定人、包片负责的疫情监测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严格疫情报告程序。要对灾后多发病情高度敏感,及早发现疫情苗头。同时,要完善疫情核查制度,向社会公布疫情举报电话,对群众报告的疫情情况及时派专人核查和反馈核查结果。
5、强化监管和督查,维护正常动物防疫秩序。各地要建立健全养殖、屠宰环节动物卫生监管机制,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加强防疫管理,改善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完善动物防疫相关制度和记录,落实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要严格按照动物检疫操作规程实施检疫,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动物防疫正常秩序。
6、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准备充足的动物疫苗、消毒药物等应急物资,确保发现疑似疫情或紧急情况后,能按“早、快、严、小”要求,迅速果断处置,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
所有病死动物、被扑杀动物及其产品、排泄物以及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垫料、饲料和其他物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可以选择深埋、焚烧等方法,饲料、粪便也可以堆积发酵或焚烧处理。
一、深埋
1、选址要求
(1)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
(2)应远离动物饲养厂(饲养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
(3)应远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主要河流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2、技术工艺
(1)掩埋坑体容积以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确定。
(2)掩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要防渗、防漏。
(3)坑底洒一层厚度为2-125px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
(4)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m以上。
(5)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消毒。
(6)覆盖距地表20-750px,厚度不少于1-1.2m的覆土。
3、操作注意事项
(1)掩埋覆土不要太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
(2)掩埋后,在掩埋处设置警示标识。
(3)掩埋后,第一周内应每日巡查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1次,连续巡查3个月,掩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
(4)掩埋后,立即用氯制剂、漂白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掩埋场所进行1次彻底消毒。第一周内应每日消毒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1次,连续消毒三周以上。
二、焚化
疫区附近有大型焚尸炉的,可采用焚化的方法。
三、发酵
饲料、粪便可在指定地点堆积,密封发酵,表面应进行消毒。
以上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所涉及到的运输、装卸等环节要避免洒漏,运输装卸工具要彻底消毒后清洗。
长沙市农委兽医处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