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能。县退役军人事和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世界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单位,内设股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和军休管理股、拥军优抚股。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4306.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65.33万元,增长247%,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970万元计入预算数,2022年只计县级预算数。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6.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970万。

2、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4306.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65.33万元,增长247%,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970万元计入预算数,2022年只计县级预算数。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06.34万元,增加3065.33万元,增长2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970万元计入预算数,2022年只计县级预算数。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2.4万元,占94.57%、卫生健康支出205.71万元,占4.78%、住房保障支出28.23万元,占0.6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88.84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9.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

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917.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按项目管理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6.5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伤残抚恤、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优抚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2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0万元,增加11.54%。主要是办公费用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29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差旅费3.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接待12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安排培训费2万元,用于提供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人数80人,有助于退役军人掌握实用技能,提高就业机会;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4306.3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基本支出388.84万元,项目支出3917.5万元。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4个,涉及项目支出3917.5万元,其中:加大对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的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增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能力的专项工作经费21.00万元;“进藏进疆”义务兵家庭一次性奖励资金14.00万元;大学生义务兵入伍奖励金43.00万元;抚恤费市级配套资金5.00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90.00万元;其他优抚资金15.0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14.50万元;义务兵优待金180.00万元;优抚经费2450.00万元;优抚资金缺口500.00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医疗救助135.00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50.00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和一次性补助100.00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项目经费补助100.00万元。以上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