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
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表
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检查、指导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支付和管理。受理参保单位、职工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做好相应的配套服务工作。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检查、调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的有关工作。负责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记录。执行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检查、指导居民医疗保险的一切相关业务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麻阳县医疗保障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财务室、基金监督股、医药价格招标股、行政审批股、待遇保障股、党建办、工会、人事股、稽核股,共计10个股室。一个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1742.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41.35万元,增长117.43%(因为今年预算把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补助纳入今年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2.96万元。
2、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742.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41.35万元,增长117.43%(因为今年预算把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补助纳入今年预算)。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9.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42.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44.36万元,增长149.4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48万元,占38.3%;卫生健康支出1029.09万元,占59.04%;住房保障支出46.39万元,占2.6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707.55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9.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2、项目支出
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035.4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12.41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1万元。主要包括:自收自支人员经费6.5万元,主要用于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绩效开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9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支出。专项工作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稽查,医院药店检查等经费;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资金791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医疗补助支出; 城乡医疗救助配套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困难户救助;破产改制困难企业人员医保补贴80万元,主要用于破产改制困难企业医疗费;特殊人群医疗补贴10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人员医疗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22年预算单位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69万元。主要是专项项目资金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较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主要是按规定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1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742.9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996.91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资金791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医疗补助支出; 城乡医疗救助配套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困难户救助;破产改制困难企业人员医保补贴80万元,主要用于破产改制困难企业医疗费;特殊人群医疗补贴10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人员医疗费。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7、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表
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检查、指导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支付和管理。受理参保单位、职工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做好相应的配套服务工作。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检查、调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的有关工作。负责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记录。执行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检查、指导居民医疗保险的一切相关业务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麻阳县医疗保障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财务室、基金监督股、医药价格招标股、行政审批股、待遇保障股、党建办、工会、人事股、稽核股,共计10个股室。一个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1742.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41.35万元,增长117.43%(因为今年预算把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补助纳入今年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2.96万元。
2、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742.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41.35万元,增长117.43%(因为今年预算把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补助纳入今年预算)。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9.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42.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44.36万元,增长149.4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48万元,占38.3%;卫生健康支出1029.09万元,占59.04%;住房保障支出46.39万元,占2.6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707.55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9.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2、项目支出
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035.4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12.41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1万元。主要包括:自收自支人员经费6.5万元,主要用于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绩效开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9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支出。专项工作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稽查,医院药店检查等经费;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资金791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医疗补助支出; 城乡医疗救助配套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困难户救助;破产改制困难企业人员医保补贴80万元,主要用于破产改制困难企业医疗费;特殊人群医疗补贴10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人员医疗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22年预算单位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69万元。主要是专项项目资金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较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主要是按规定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1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742.9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996.91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资金791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医疗补助支出; 城乡医疗救助配套2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困难户救助;破产改制困难企业人员医保补贴80万元,主要用于破产改制困难企业医疗费;特殊人群医疗补贴10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人员医疗费。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7、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来源:麻阳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