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县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全县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31330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3309人相比,减少30004人,减少8.74%。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 119094户,集体户1571户,家庭户人口为308076人,集体户人口为522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1.28人。
三、分乡镇常住人口
18个乡镇中,人口超过10万人的乡镇为高村镇;在1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乡镇有7个,分别为锦和镇、兰里镇、岩门镇、尧市镇、江口墟镇、吕家坪镇(含铜矿管理处)、郭公坪镇,这8个乡镇合计237957人,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5]]75.95%;
表1-1 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人口数 |
比 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 县 |
313305 |
100.00 |
100.00 |
锦和镇 |
21740 |
6.94 |
4.97 |
江口墟镇 |
13255 |
4.23 |
4.82 |
岩门镇 |
16389 |
5.23 |
5.60 |
兰里镇 |
17746 |
5.66 |
6.64 |
吕家坪镇 |
12132 |
3.87 |
4.72 |
高村镇 |
131467 |
41.96 |
29.98 |
尧市镇 |
13738 |
4.39 |
8.05 |
郭公坪镇 |
11490 |
3.67 |
4.15 |
文昌阁乡 |
7220 |
2.30 |
2.73 |
大桥江乡 |
6110 |
1.95 |
2.84 |
舒家村乡 |
7060 |
2.25 |
2.81 |
隆家堡乡 |
8685 |
2.77 |
3.32 |
谭家寨乡 |
8453 |
2.70 |
2.91 |
石羊哨乡 |
7387 |
2.36 |
2.92 |
板栗树乡 |
7250 |
2.31 |
3.12 |
兰村乡 |
5785 |
1.85 |
2.19 |
和平溪乡 |
7806 |
2.49 |
3.87 |
黄桑乡 |
9592 |
3.06 |
4.35 |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