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以及全面建立河湖长制责任体系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县级、乡级、村级河长名录予以公示。

附件:麻阳县2025年县、乡、村三级河长名录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