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耕地抛荒加强粮食生产的通告》征求意见的公示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湘政发〔2020〕6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怀办发电(2020)27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禁止耕地抛荒,确保我县粮食安全生产,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制定《关于严禁耕地抛荒加强粮食生产的通告》,现将《关于严禁耕地抛荒加强粮食生产的通告》全文公示如下,公示期为4月30日—5月20日,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周其秀,18797554576,邮箱:mynyjbgs@163.com。

附件:关于严禁耕地抛荒加强粮食生产的通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