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兵役登记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09:51 信息来源:麻阳县政府办
索引号:431200/2021-031304 文号:麻政发〔2021〕1号 统一登记号:MYDR-2021-000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21-12-31 签署日期:2021-01-19 登记日期:2021-01-19 所属机构:麻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所属主题: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01-19 公开责任部门:麻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MYDR-2021-00001
麻政发〔2021〕1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度兵役登记通告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男性公民应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或核验。为全面做好我县2021年度兵役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本辖区年满18周岁的适龄男性公民。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方式
适龄男性公民在登记时间内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登记,下载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片,到户口所在乡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兵役登记证》。
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本人持打印的表格,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片到乡镇武装部现场确认(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经乡镇武装部同意,可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四)初检初审得出结论。乡镇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人武部审核;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武装部将县人武部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适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