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5-31 11:45 信息来源:麻阳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431200/2020-000181 文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麻阳县人民政府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 公开责任部门:麻阳县人民政府
MYDR-2019-00003
麻政发〔2019〕4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高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通告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别将于6月7日~8日、6月11日~13日举行,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我县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县人民政府决定在6月7日~8日、6月11日~13日期间对麻阳一中、民族中学及职业中专等区域(以下简称控管区域)的周边环境噪声实施严格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控管区域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在麻阳一中考点门口地段摆摊设点经商。
三、严禁控管区域附近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使用超标准噪声音响。
四、严禁控管区域周边水域的船只及人员产生各类噪声。
五、严禁麻阳一中考点周边的施工单位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六、上午7:00至下午5:30严禁除高考用车外的其他各种机动车辆在锦江酒厂经麻阳一中至308省道绕城线路段通行。
七、县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高考期间考点周边环境的控管力度,确保我县今年两考顺利进行。
举报电话:5823996(白天) 5883731(晚上)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