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本次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覆盖范围具体是什么?

专家解答:本次清理范围明确为全县现行有效的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所有存量有效政府及政府办规范性文件均纳入本次清理核查范畴,无遗漏、无豁免。

问题二:本次文件清理工作的开展依据和总体模式是什么?

专家解答:本次工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严格遵循《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正式同意,由县司法局牵头,采用专项清理+全面清理相结合的模式统筹推进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障清理工作合法合规、全面彻底。

问题三:本次专项清理包含哪两项重点内容,核心工作目标是什么?

专家解答:本次设置两大专项清理任务,靶向解决重点领域文件适配性、规范性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法典专项清理。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常办明发[2026]21号文件、省司法厅专项清理通知及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对标生态环境法典新规,清理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确保地方文件与国家生态环保顶层政策、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二是中介服务领域专项清理。依据湘社发[2026]15号、湘纪发[2026]2号文件精神,紧扣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整治行政审批过程中,强制申请人委托指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企业开展有偿中介服务的乱象,涵盖技术审查、评估、检测、鉴定、咨询等全类中介事项,杜绝“红顶中介”违规问题。

问题四:除专项清理外,全面清理工作的依据和定位是什么?

专家解答:全面清理是常态化合规管理工作,严格依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开展,对全县所有存量规范性文件进行全覆盖核查,补齐专项清理之外的合规短板,实现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无死角、全覆盖。

问题五:全省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标准如何界定?

专家解答:本次严格执行全省法定统一有效期标准,共分为四类:
1. 普通规范性文件:法定有效期5年;基于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且确需延期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0年;
2. 暂行、试行及阶段性工作文件:有效期严格控制在2年以内;
3. 清理类专项文件(仅用于公布文件清理、废止结果):长期有效;
4. 到期评估要求:文件未到期的,主管单位需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完成实施效果评估,需继续执行的,必须重新履行制定、登记、公布法定程序;
5. 效力红线:所有已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