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全面掌握我乡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乡2024年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及时准确摸清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情况,科学防范、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按照上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部署,摸清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有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生产生活安全。

二、组织机构

汛前地质灾害排查是做好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乡村两级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排查工作落地见效。

为加强对全乡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的领导和督导,成立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刘志凌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刘旭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及联村组、村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乡长刘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乡国土所及其他站所为成员,负责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汇总、情况上报等具体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加强排查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确保排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空档,排查成果全面、准确。

三、工作重点

(一)范围和内容

1.排查范围。辖区范围内全覆盖,重点对处在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和危险区内的学校、医院、集镇等人口密集区,切坡建房、沟口建房等农村容易形成地质灾害隐患区域、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沿线、在建工程和工程设施场区、矿区、库区和河岸、旅游景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重点区域(地段)全面实地排查。做到“识别到户、告知到户”,排查无盲区、不留空档,宣传到户到人,在防范重点区域组织1到2次地灾紧急避险演练,为后续全面打通地灾预警信息送达最后一厘米做好基础保障。

2.排查内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包括坐标、详细地址、类型、特征、规模、威胁对象基本情况),防灾措施落实到位情况(防灾责任人、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预案、临灾避险安置场所),警示标牌设置(有无警示牌、警示牌内容是否更新),转移路线牌等情况;对切坡建房户和临坡临沟临崖临水住户进行逐户排查,并登记好住户联系信息,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已安装的综合型或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的隐患点对村民开展宣传,维护好监测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二)方式方法

1.排查方式。按照“政府主导、村级负责、群众参与”的防治责任体系,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村要科学制定排查方案,明确责任,按时完成排查任务。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各村要充分发挥片长、点长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排查。乡各站所部门负责开展各职能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技术支撑单位要根据排查情况及时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2.排查方法。各村要充分利用原有技术成果,开展拉网式排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专业技术做好技术指导、培训。乡国土所组织村组干部、村民对房前屋后自查,对隐患突出的区域(地段)派请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到位。各村和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于2024年3月5日完成排查提交至乡国土所。

(三)成果资料

1.文件后附10个附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套,纸质版加盖公章)。

2.对在册隐患点“一案两卡”(避险明白卡,防灾明白卡、防灾预案)电子版上乡国土所备案,避险明白卡、防灾明白卡张贴到户。

3.隐患点警示牌照片,原已有警示牌的内容相应进行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乡村两级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基本原则,各村要切实担负起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动员群众共同参与,协同推进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机制

乡国土所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各行政村开展好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排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及时向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排查情况,向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员、监测人员通报相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善。

(三)责任目标考核

防灾减灾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汛期地质灾害排查不实的,防范措施不到位的,防灾预案编制不科学的,预警信息调度、紧急转移不及时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乡镇和成员单位启动问责。

兰村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