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政发〔2023〕11号

                 关于印发《舒家村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现将《舒家村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舒家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舒家村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乡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翻身仗要求,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控重大风险,推动企业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属地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全力打赢安全生产翻身仗,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麻阳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突出居民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桥隧施工维护)、文化旅游、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落实法定职责。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

1.抓紧抓实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滚动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及时吸取省内外及历史同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要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要落实隐患上墙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隐患公告栏,对整个企业的安全风险及定期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2.抓紧抓实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要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要按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组织本行业或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3.精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突出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法。

1.严格遵守排查整治标准。乡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原则,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类型;尚未出台判定标准的,要结合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同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先行确定本行业突出隐患认定条件。各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并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

2.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要针对监管执法人员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或者结合入职培训和年度轮训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生产相关课程,重点加强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事项等业务知识的教育,强化责任心、提高专业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3.健全完善企业派驻制。乡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对本行业(辖区)领域3人以上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监督员。企业派驻员每月深入企业不少于3次,要把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认真填写驻企日志,如实反馈督导情况。

4.聚焦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敢于斗争、敢于碰硬,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 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 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屡罚不改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 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 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分期 分批公布典型案例。

5.加强调度检查通报。要对本行业所有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开展1次自查自改,在各企业形成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清单。要分行业领域加强对乡镇和各部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调度、研判、指导与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或监管部门要积极提供素材,县安委办分季度拍摄专题警示片,及时曝光典型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整改或久拖不改的,分行业领域依法挂牌督办,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三)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1.全面组织动员部署。各部门要迅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要及时提请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动员部署;提请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推动出台安全生产重大制度措施;政府其他负责同志要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工作。动员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安全生产、督促企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注重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切实把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

2.强力打非治违。严格落实乡政府“打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危化品等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城镇燃气非法灌装经营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不定期公开曝光“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3.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各部门要组织开展1次由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集中宣讲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要求的解读,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红线意识和专业能力。

4.积极宣传教育发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拓宽举报渠道,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鼓励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5.严格实施问责问效。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纳入“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真抓 实干激励,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 要严格落实《转发<怀化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安委 办关于怀化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问责办法> 的通知》(麻安委办〔2022〕44号)文件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予以约谈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确保到人到位。

6.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各单位要及时将本辖区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录入湖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一单四制”管理系统,建立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对重点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挂账督办,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要加大治理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乡基层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四)进一步发挥好安委会、专委会的统筹推动作用

1.加强全乡面上组织协调。乡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按照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要求,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按月调度掌握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发生典型事故的部门及有关重点企业,及时进行约谈通报。

2.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结合乡安委会重点联系督导工作,在“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组织深入基层开展综合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和巡查的重点内容,严查真考,对照调度数据抽查台账。

三、推进步骤

(一)扎实做好动员部署(2023年4月底前)。4月底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或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2023年6月底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1次由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集中宣讲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法规。各行业部门要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三)强化企业排查整治和专业帮扶(2023年5月1日至12月14日前)。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有关部门组建专家库,加大重点帮扶力度,动员各方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依法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报告。

(四)严格部门精准监管执法(2023年5月1日至12月14日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全过程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扎实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乡安委会要加强督导检查,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执法力度。

(五)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12月14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和地方主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统一领导部署,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监管盲区漏洞。乡安委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认真落实 “三个必须”责任,分线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严细实”作风,发扬斗争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和追责问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注重小切口、抓关键,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操作性,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