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背景

每至黄桃上市高峰期,兰里镇部分路段便自发形成马路市场,众多果农和商贩在路边摆摊售卖黄桃 。这种现象不仅阻碍交通,造成道路拥堵,还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过往车辆与行人安全难以保障;同时,因缺乏有效管理,垃圾随意丢弃,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无序经营也使得市场秩序混乱。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与环境整洁,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

1.彻底取缔黄桃上市高峰期间的马路市场,引导商贩进入指定农贸市场或疏导点经营,暂时划定黄桃等水果交易地,便与果农商贩有地方交易(地点建议暂定为农贸市场内靠近小学那边和新建市场自贸交易区)。

2.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消除因占道经营引发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3.改善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营造整洁有序的镇容镇貌。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马路市场反弹,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三、整治时间

黄桃上市具体时间段,7月25日—8月15日。

四、整治范围

兰里镇内黄桃马路市场集中路段,重点为G354国道沿线、镇中心主要街道及周边容易出现占道经营的区域。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兰里镇黄桃上市高峰期间马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佳林、镇长],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决策。

副组长:[郑方旭、分管领导],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成员:执法大队队全体成员、镇派出所民警、交警中队交警、城镇管理执法大队、各相关村(社区)干部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执法大队,由滕召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联络、信息收集与报送等工作。

六、职责分工

1.水果旺季农贸市场集中整治方案。分为赶集日和非赶集日两类方案。赶集日方案,参与人员兰里镇全体干部职工,太江物业,派出所工作人员,非赶集日方案,抽调人员为太江物业,镇综合执法大队,城镇管理执法大队,维护非赶集日市场秩序。

2.综合执法队:作为整治工作的主要执行力量,负责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劝导和清理,使水果商贩全部进入市场里面进行销售。

3.镇派出所:维护整治现场秩序,保障整治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处理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4.交警中队:加强对整治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疏导交通,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畅通。

5.相关村(社区):负责对本村(社区)内果农和商贩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进入指定市场经营,协助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整治行动。

七、整治步骤

宣传动员阶段([7月20日—7月25日 )

1.通过村(社区)便民服务群、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果农、商贩和广大群众宣传马路市场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告知其整治时间、范围和相关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组织召开相关村(社区)干部、果农代表、商贩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疑问,引导其自觉遵守市场秩序。

集中整治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凌晨4点,整治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准时到岗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全体干部职工、相关村(社区)干部组成劝导组,逐户对马路市场内的商贩进行劝导,引导其前往指定的农贸市场或疏导点经营,并协助其搬离货物。

3.镇派出所、镇交警中队在整治区域周边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4.对拒不配合整治工作、继续占道经营的商贩,由镇综合执法队联合派出所依法进行查处,暂扣经营工具和商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巩固提升阶段(7月25日至8月底)

1.在黄桃上市期间,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天安排专人对整治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占道经营行为,防止马路市场反弹。

2.加强对农贸市场和疏导点的管理,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服务功能,为果农和商贩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3.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果。

 八、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 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整治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和违规执法行为,避免引发矛盾冲突 。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以教育劝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 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整治任务。

4.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马路市场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 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整治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兰里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