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江口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口墟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政发〔2023〕2号
关于印发《江口墟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现将《江口墟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口墟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江口墟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防洪工作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为确保江口墟镇在遭受灾害时,救灾应急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提高应对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江口墟镇防汛抗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社区)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导 员:王 军 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李 琼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黄 兴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黄 俊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孙楷峻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滕锦辉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晓明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爱珍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水刚 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江国强 副镇长
周 鑫 副镇长
成 员:张 胜 防汛抗旱负责人
黄 挺 财政所所长
胡 芳 党政办主任
陈惊涛 党建办主任
滕 杰 社会事务办主任
滕罗聃 经济发展办主任
陈 曦 应急办主任
向红青 综治办主任
滕 飞 政务中心主任
陈怀生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黄 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 迪 派出所所长
田 恒 司法所所长
张忠华 自然资源所所长
孙心强 供电所所长
赵 益 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利办,由张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抢险救灾村民转移安置组
组 长:黄 兴
副组长:杨水刚 孙楷峻
成 员:张 胜 黄 挺 陈惊涛 陈 曦 孙源蔚
舒保桦 周尚腾 刘共平 龙世兴 龙军平张忠华 黄 军 周 林 舒 勇 张武生龙绪伟 符前元
职 责:负责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2、社会维稳组
组 长:黄 俊
副组长:滕锦辉 江国强
成 员:滕 飞 黄前亮 滕 杰 陈 泽 张玉坤
李智鹏 向红青 唐 伟 李 迪
职 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张爱珍
副组长:赵 益
成 员: 滕罗聃 陈怀生 肖丽萍 龙玉萍 向慧玲
赵晓长
职 责: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晓明
副组长:周 鑫
成 员:胡 芳 陈 铁 滕召勇 周尚刚 舒长清
田 恒 张开华 孙心强
职 责: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四、防汛抗旱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本村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报镇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第一责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
2、各村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3、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镇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电力、电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5、水利站: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6、卫计办: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7、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队,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社区)委会的干部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工作,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七、防汛抗旱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乡时,应向防汛抗旱指挥部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各村、各单位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电话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村防汛抗旱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