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政发〔2023〕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机关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刻吸取醴陵市板杉镇烟花爆竹“7·11”非法生产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八条硬措施》(湘安发〔2023〕7号)、《关于开展烟花爆竹“严打非法严管合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安办函〔2023〕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通知》(麻安委办〔2023〕32号)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打非”工作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潘长华任组长,副镇长罗振南任副组长,执法大队大队长郎亚平为成员,履行全镇烟花爆竹“打非”日常具体工作的“高村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设立高村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郎亚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和考核。

二、明确打非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为(包括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向县级监管部门通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情况;协助县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高村镇与监管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

三、强化责任落实。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专班办公室要组织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承诺书的签订,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向乡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各乡镇工作人员向乡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承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向乡镇政府作出书面承诺。以上承诺签订工作于8月23日前完成。

四、强化摸底排查。各村(社区)要以网格为单位,对辖区内关闭烟花爆竹厂、养殖场、废弃房屋、其他荒废厂房等场所全面开展排查“回头看”,建立工作台账。于8月29日前将排查处置情况经村(社区)书记签字确认后向应急办报备。根据省市县要求,以后每月14日前和29日前上报排查处置情况。

五、严查治乱追责。对违法组织或者参与非法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从重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一律行刑衔接;对因不负责任、工作不力导致非法生产和伤亡事故的,一律依法倒查从严追究责任。对非法生产导致的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六、加大奖励举报。村(社区)要广泛张贴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有奖举报公告,对群众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及时兑奖。

七、强化督查考核。镇应急办将对各村(社区)和有关工作人员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全镇通报,并将“打非”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

                          高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