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桥江乡人民政府大桥江乡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大桥江乡人民政府
大桥江乡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我乡2023年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连群连片的乡村防御系统,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检测和治理工作,把重点活动区、重要隐患区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个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安定和谐的新农村。
二、隐患点分布情况
目前,我乡暂无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易发生地质灾害点的村共3个,分别为:石垅溪村、杨柳坡村、洞塘溪村。
三、防治措施
(一)防治地质灾害,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
(二)加强对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控,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建立村级监控网路、树立标志、警示牌。做到监测任务落实到村或单位,责任到人。
(三)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施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申请用地前必须进行实地地质灾害评估,若存在安全隐患,一律不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四)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严禁采矿、开荒、采石、取土、打井取水等可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五)分工负责,按属地管理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临时预案,制定人员和财产转移方案,重点搞好人员疏散。
(六)坚持领导负责制,乡政府、各村、各单位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七)建立地质灾害监测小组和应急抢险分队,将灾害的险点和具体工作落实到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好各种抢险准备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四、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一)坚持三条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二是坚持“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原则;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原则。
(二)落实四项制度
1.汛期值班制度
我乡的汛期时间较长(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地质灾害频发。乡属各部门和各村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值班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保持与乡政府的联系,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2.灾点监测制度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监测。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前兆和引发因素;对监测点定期进行观测记录。
3.险情巡查制度
村干部和巡防联队应根据地质灾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和采取转移避让群众等应急措施。
4.灾情速报制度
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巡查、监测和日常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异常情况,要尽快向乡政府报告并组织避险;灾情一旦发生,乡政府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三)明确各级分工
各行政村一把手是本村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干部要提高对地质灾害的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汛期地质防治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全乡工作的关键,落实汛期防灾、减灾措施,避免灾害发生,减少损失。一是做好工作部署,重点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损失。二是突出群测群防,对隐患点实施简易监测,发挥群测群防的突出作用。三是保持信息畅通。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完善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保证险情和灾情信息在第一时间送达。
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告上级并通报有关部门,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安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成立组织
地质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乡政府成立抗灾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的抗灾救灾工作。
(一)成立抗灾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长:胡 伟 乡党委书记
指 挥 长:李 莉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张建春 乡专职副书记
向 清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田 玮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欧 翔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滕明平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杨洁琼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潘 军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雯倩 副乡长
郭红令 副乡长
成 员:龙巧玲 陆洪卫 姚 斌 周小卫 刘贤明
舒 童 田积武 舒国孟 聂圣勇 符光川
龙绪良 唐 建 龙 俊 田喜文 滕小芳
刘 强 谢 平 郑阳春 田友生 各村书
记、主任
(二)成立乡后勤保障小队
队 长:陆宏泽
副队长:舒 童
成 员:哈 林 卢 静
(三)成立乡医疗救助小队
队 长:田友生
副队长:舒梅芳 陆洪卫
成 员:乡卫生院全体职工
(四)成立乡救援小队
队 长:潘 军
成 员:田喜文 刘贤明 符光川 周小卫 龙承成
唐 建 田积武 舒社平 陈启良 谢 平
梁 平 龙绪良 龙 俊 胡全忠 姚 斌
舒国孟 田积武 胡怀怀 周小卫
(五)成立村救助抢险分队
队 长:各村支部书记
成 员:党员先锋队、各村民组长、共青团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政府办公室,张雯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龙巧玲负责具体办公。当特大灾情发生时,指挥部办公室移到灾情发生地。
六、职责分工
(一)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督促检查灾害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负责研究灾害救助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临时应急事项,制定具体对策,为指挥部制定灾害救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负责搜集、整理、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同意后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救灾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统一把握上报灾情损失和救灾救济工作情况。
(二)后勤保障小队:负责物资的发放、车辆的调配,并及时统计灾情,做好村民的自救宣传工作。
(三)医疗救助小队:负责伤员的救治、转移等工作。
(四)乡救援小队: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人员财产安全转移,组织村民自救,帮助村民开展转移工作,并协同村级救援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五)派出所:负责灾害救助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
(六)司法所:协同派出所维护好救灾期间治安秩序。
(七)应急办: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统计和生产自救工作。
各单位必须按照分工,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尽最大努力把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七、救灾款物的筹备
在请求上级相关部门支持的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乡政府划拨救灾经费,积极筹备救灾资金、物资。救灾经费、物资的具体安排原则是:统盘考虑,突出重点。根据灾情,首先确保紧急期间救助需要,其次重点安排口粮救济、倒塌房屋的恢复需要。
八、灾后救灾工作
灾情稳定后,指挥部成员各单位各负其责,尽快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开展生产自救。
(一)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农田绝收、财产损失较大的重灾户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
(三)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等总体安排方案,并分步组织实施。
(四)广泛开展捐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捐衣、捐被,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缺衣少被少粮困难。
(五)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六)组成指导组深入灾区,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灾区群众安渡难关。
九、抗灾救灾纪律
(一)主汛期和抗灾期间,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二)抗灾抢险期间。全乡各村、乡直各单位及全体居民都应无条件服从乡抗灾救灾指挥部指令。对玩忽职守影响抗灾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地质灾害发生期间,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拟报县政府给予表彰。
大桥江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