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该《工作规划》的必要性

1、落实上级法规政策硬性要求

国家、湖南省在近年来相继出台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无废城市、大宗固废综合系列文件,明确要求各县编制专项防治规划;同时本规划需衔接县域国土、生态、环卫各类上位规划,属于法定必须落实的工作任务。

2、破解县域治理现实突出短板

我县建筑垃圾现状源头分类不到位,缺少标准化转运设施,暂无专业资源化处置厂,弃土堆填场库容紧张;跨部门协同、数字化监管机制不完善,偷盗、扬尘污染问题多发,亟需系统性规划补齐基础设施与制度短板。

3、服务县域绿色低碳长远发展

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是践行生态文明、落实双碳、建设无废县城的重要抓手,可减少原生砂石开采,降低环境污染,发展循环经济,助力麻阳城市更新与生态旅游文明县城建设。

二、起草过程

1、统筹部署,召开规划编制启动会

工作开始阶段,由县城管局牵头统筹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发函调度县发改、财政、住建、林业、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召开专项规划编制启动会议。会上明确各单位资料报送、现场配合、业务协同工作职责,同步确定湖南省建筑设计院为技术编制单位,划定整体编制时间节点与工作路线,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2、资料归集,调取各类规划基础素材

启动会后,在县城管局统筹协调下,设计单位专职技术人员先后赴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开展资料调阅工作,全面收集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交通路网等法定上位规划、历年建设统计数据,为规划指标测算、设施布局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确保规划与县城发展全局相衔接。

3、全域踏勘,现场选定各类处置场址

由县城管局牵头联合县自然资源局、设计单位组成踏勘小组,分批次赴锦和镇、兰里镇、江口墟镇开展实地选址工作,各镇政府安排分管负责人、村工作人员全程陪同,结合镇域建设范围、交通条件、生态红线筛选乡镇转运调配场候选地块;同步对中心城区全域摸排,逐一现场核实城区临时转运场、渣土堆填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地块区位、用地性质、运输距离、环保约束条件,完成全部处置设施候选场址现场踏勘、影像记录与初步可行性研判。

4、初稿编制,多方征集修改意见

设计单位结合政策文件、基础资料、实地踏勘成果,完成《工作规划》完整初稿及配套说明书编制。县城管局以正式函件形式将初稿分发至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4个重点乡镇书面征求意见,逐条梳理各单位反馈的设施布局、指标、管理机制类意见建议,对规划文稿、设施规模、发展目标同步优化调整,形成修改完善稿。

5、专家评审、县规委会逐级审议

初稿修改完成后,县城管局组织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工程领域行业专家召开规划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经质询、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再次优化文本;优化后的规划方案报送县规划委员会进行审议,经全体委员研讨审议,规划顺利通过规委会审查。

6、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流程

根据县司法局关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办理指导意见,县城管局联合设计单位启动完整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第一阶段通过政府官方平台开展规划文本、图纸网上公示,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第二阶段组织企业代表、社区群众、乡镇工作人员等召开听证会,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合理化建议;公示、听证全部流程资料归档留存,所有法定程序均办结完成。

三、《工作规划》主要内容

(一)基础概况

规划基准年 2024 年,期限 2025-2035 年,分 2025-2030 近期、2031-2035 远期;覆盖中心城区、锦和、兰里、江口墟镇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 1461.88 公顷;遵循统一规划、控源减量、部门联动、政府市场结合五大原则。

(二)产量与管控目标

产量预测:近期建筑垃圾总产量 449.36 万吨,远期 314.38 万吨,随城镇开发建设规模回落;

约束指标:新建工地建筑垃圾≤300吨/万m2,装配式建筑≤200 吨/万m2;

预期指标:2030 年资源化利用率≥75%、综合利用率≥50%,2035 年资源化利用率≥80%、综合利用率≥55%,政府项目再生建材使用比例不低于 30%。

(三)全链条治理体系

源头减量:覆盖建设全周期推行绿色施工,施工工地按四类建筑垃圾分区存放,配套喷淋、洗车等扬尘污水防控设施。

两级收运:城区配套临时转运场,锦和、兰里、江口墟镇各建设乡镇转运调配场;运输实行企业、车辆核准制,全面落实电子联单、GPS动态监管。

处置设施:在高村镇布局200t/d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分阶段运营锦江、岩门两处渣土堆填场;乡镇工程渣土就地消纳,其余垃圾统一转运至城区资源化厂集中处置。

监管与环保: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产生、运输、处置三项核准备案制度,搭建县级智慧监管平台;各类堆场落实抑尘、降噪、雨污分流,堆填场到期实施边坡整治与生态复绿。

(四)近期建设及保障

近期实施资源化厂、两座渣土堆填场、3座乡镇转运场、智慧监管平台项目,总投资约1.96亿元;建立组织、政策、技术、土地、资金五项保障机制,推行联席会议、特许经营、末端付费、社会资本参与模式。

四、需要说明的重点问题

1、城乡差异化处置路径

中心城区工程渣土优先就地土方平衡,剩余渣土规范堆填;工程、拆除、装修垃圾直运资源化厂。锦和、兰里、江口墟镇及周边乡镇产生建筑垃圾均优先就近消纳,其余垃圾集中转运城区统一处理,兼顾运输成本与处置效率。

2、各类设施选址依据

资源化厂、城区转运场、渣土堆填场、三座乡镇转运场均经多轮现场踏勘比对,兼顾交通、环保、用地条件,设施用地统一纳入国土空间黄线管控,临时用地按林地审批流程办理。

3、资源化处置工艺流程

采用两级破碎+多级复合分选工艺,建筑垃圾加工再生骨料;金属物料回收利用,轻质废弃物转运至怀化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无机废渣送入堆填场规范存放。

4、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监管

搭建县级智慧监管平台,覆盖工地、运输车辆、转运场、资源化厂、堆填场全点位,电子联单全程留痕,建立企业信用黑名单,实现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流程溯源追责。

5、规划实施调整要求

规划文本、配套图纸、说明书具有同等效力,规划内约束性条款作为审批、执法法定依据;若实施过程需调整设施布局、核心指标,须重新踏勘论证、征求意见,按重大行政流程报审后方可修改。

《麻阳苗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经过近一年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