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传统丧葬习俗,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麻阳苗族自治县火葬区与允许土葬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划分方案》)。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 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划定火葬区与允许土葬区,是依法推进殡葬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我县作为苗族自治县,部分区域特别是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历史上存在土葬习俗。制定本《划分方案》,旨在明确政策界限,统筹推进殡葬改革与尊重民族习俗,实现殡葬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人性化。这对于节约有限的土地资源、保护绿水青山、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促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二、 起草依据

1. 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2. 政策文件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湖南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等。

3. 现实依据: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县域内人口分布、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丧葬习俗等实际情况。 

三、 划分原则

在《划分方案》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原则:

1.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级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划分工作于法有据。

2. 因地制宜原则:综合考虑我县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的特点,以及不同区域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丧葬习俗、群众接受程度等因素,不搞“一刀切”。

3. 循序渐进原则:尊重历史和现实,在保障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宣传引导的基础上,稳妥推进火葬区划定和实施工作。

4. 节约环保原则:引导树立绿色殡葬理念,鼓励和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5. 尊重习俗原则:对历史上以土葬为主要习俗且暂不具备推行火葬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域,依法划定为允许土葬区,并加强规范管理,倡导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礼仪。

6. 保障民生原则:注重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划分方案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配套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 

四、 《划分方案》主要内容 

《划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总体要求:明确划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2. 划分标准与范围;

3. 组织实施:明确划分方案公布实施的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

4. 管理措施;

5. 保障机制: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保障经费投入、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监督检查等内容。

五、 起草过程

县民政局牵头成立了工作专班,深入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法规,赴部分乡镇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乡镇干部、村(社区)代表、少数民族群众代表、相关领域人士的意见建议。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划分方案》初稿。初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如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族宗教、发改、财政等)的意见,并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众征集了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本《划分方案》(送审稿)。

六、 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关于民族习俗的尊重:《划分方案》严格遵循《殡葬管理条例》中“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域予以充分考虑。

2. 关于动态调整:《划分方案》是基于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接受程度制定的。随着条件变化,将按照法定程序对火葬区和允许土葬区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和适时调整。

3. 关于配套建设:《划分方案》的实施需要加快完善城乡殡葬服务设施网络,特别是火葬区的殡仪服务能力和允许土葬区的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这是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的关键。

4. 关于宣传引导:将制定详细的宣传解读方案,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划分方案》的具体内容,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划分方案》已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程序,内容合法合规,符合我县实际,具备了提请审议的条件。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