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2020年7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银保监会、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重要性,并且提出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2022年9月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22〕45号),实文件明确了适老化改造内容和标准。为此,县民政局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学习经验和征求意见等的基础上,起草了《麻阳苗族自治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起草部门负责人讨论的情况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度实施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度实施方案》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麻阳苗族自治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度实施方案》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全县范围内的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提升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二)试点对象及补贴资金

2023年,在全县范围内的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中,遴选213户作为全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试点对象,给予改造补贴。

对自愿申请2023年居家适老化改造并符合补贴条件的本批213户对象家庭,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如改造费用高于补贴金额,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如改造费用低于补贴金额,采取实报实销方式予以补贴。

(三)改造内容

家庭适老化改造主要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进行住宅及家具设施适老化改造,可参考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清单所列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对象家庭予以补贴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及住宅实际情况等,合理选址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