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我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麻阳苗族自治县石羊哨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确定项目投资实施主体。现将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麻阳苗族自治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专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石羊哨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项目石羊哨乡松溪坪村、洞溪村、李家村、岩落寨村、谭公冲村、通达林村、石羊哨村、新溪村等8个行政村。

3.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整治区域范围为石羊哨乡全域范围,乡域总面积76.04平方公里。建设任务为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风貌提升和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引入等5个项目类型,麻阳苗族自治县2025年度石羊哨乡补充耕地等24个子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1311.8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政府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相结合,其中财政资金1781.00万元,社会资金49530.88万元(包含申请政策性银行融资 35000.00万元),具体以省自然资源厅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和省农业发展银行批复项目融资方案为准。

4.建设年限:本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即2025—2028年。

三、招商模式

由政府主导,项目投资实施主体负责省自然资源厅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和招商人明确的子项目建设任务以及与金融机构开展项目融资工作。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子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和施工招投标由项目投资实施主体负责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项目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由招商人负责按照《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

四、报名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报名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农业农村社会投资的企业法人,且企业或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法定代表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备“土地整治及开发”或农业项目投资等相关经营范围。

2.信誉保证金:项目投资实施主体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财务和投资能力。报名人应于公告报名期内,将信誉保证金50万元打入招商人指定账户。该信誉保证金在签订正式项目投资实施协议后,划转至中选的投资实施主体成立的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账户,作为项目建设资金,按约定使用。未中选的报名人,其50万元信誉保证金在项目投资实施主体确定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招商人指定账户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43001508072050001314;开户行:麻阳苗族自治县建设银行。

五、项目投资实施主体的确定

1.公告期满后,若有多家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考察后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如只有1家符合条件的,则采用磋商性谈判方式确定。

2.本项目确定投资实施主体后以公告为准,项目投资实施主体接到中选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招商人签订项目投资实施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资实施资格。

3.中选的投资实施主体与招商人签订项目投资实施协议后,不按协议约定履行投资实施义务的,应将其信誉保证金50万元向招商人支付违约金,并取消其投资实施资格。确因政策等原因致使项目无法立项实施的,招商人将其信誉保证金50万元,于项目无法实施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中选的投资实施主体应在本县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农业农村社会投资开发公司或在本县成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项目投资实施主体应确保项目的税收缴于麻阳苗族自治县。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起2025年11月21日下午5点止。

2.报名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3.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及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信誉保证金证明、企业信用报告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领取项目相关文件资料。

4.未尽事宜可向招商人咨询。

联系人:田先生0745-5012007 手机号码:1357457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