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视频解读

音频解读:麻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制定《规范县域内划拨土地上住房、非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http://www.mayang.gov.cn 发布时间: 2021-09-30 10:18 【字体:


    一、出台《规范县域内划拨土地上住房、非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的必要性

随着我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对于由来已久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老旧楼盘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呼声日趋强烈,群众产权意识进一步提高。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我县域内划拨土地难以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已成为社会各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我2018年制定了《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等问题的指导意见》(麻政办发〔2018〕43)号文件,但缺乏具体操作性和执行依据,根据《城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湘政办(2017)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我局草拟了《规范县域内划拨土地上住房、非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提请人民政府尽快出台该文件。

    二、起草过程

202159日,在自然资源局局长薛彬主持召开的局长办公会上就拟出台该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部署由副局长、党组成员滕建党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永同志具体负责拟稿工作,以“依法起草、结合实际”为原则,力争出台一部”接地气、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

2021610日,自然资源局局长薛彬召集副局长、党组成员滕建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永以及地产、局法规等相关室负责人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参照《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本级划拨土地上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4号)文件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本级划拨土地上非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怀政办发〔2020〕2号)文件对进行了讨论研究起草

在会议中,参会室普遍认为制定该文件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进一步规范划拨土地办理不动产权证,切实保障权利入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就如何完善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经研究商讨后,在细节方面重新修改规范县域内划拨土地上住房、非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该文件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国有划拨土地上住房转让依法办理登记的。二是国有划拨土地上非住房依法办理登记的。

规范县域内划拨土地上住房、非住房转让管理的通知(送审稿)经过近年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该文件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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