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4年我县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有序实施,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麻阳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毕业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JP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3.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0日

(二)现场确认:

春季批次   5月5日——5月11日

秋季批次   11月4日——11月8日

现场认定须提交材料

申请人按照规定时间到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中心b栋二楼211窗口提交如下材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1.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如从事语文学科教学须二甲以上)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提交网上查询证明);

3.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必须为专用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不统一组织体检。

4.二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标准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户籍所在地辖区公安局派出所核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三)领取证书:

因空白教师资格证书由各级认定机构审定后逐级上报教育部才能批准下发,办理证书大致需要3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通过麻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电话咨询。

三、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三)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麻阳苗族自治县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0745—5827871

                       0745—5883710

附件1: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