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等设施排查的通知》及省、市工作要求,近期,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使用的违规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与拆除。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以及销售“生鲜美颜灯”“鲜肉灯”等相关灯具的网络平台。执法人员深入城区各大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及农产品经营门店,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使用有色光源、可变可调光源、有色灯罩、有色塑料袋、大面积有色围挡或背景板等设施,故意干扰消费者对农产品真实感官认知的行为。

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生鲜灯”当场进行拆除,并向经营主体普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使用“生鲜灯”美化农产品外观、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经营主体立即更换为符合标准的照明灯具,确保农产品真实色泽得以呈现。

下一步,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将“生鲜灯”整治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范畴,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和网络监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鼓励广大消费者和媒体积极参与监督,对投诉举报线索及媒体曝光的相关问题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切实守护市民“菜篮子”的知情权与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