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麻阳县城市调蓄排涝通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A栋三楼  生态环境局审批室 邮编:419400

联系电话:0745-582752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麻阳县城市调蓄排涝通道工程

建设地点: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区内

建设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环领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区内建设城市调蓄排涝通道工程。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总投资8780.8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洪渠道工程3.00km、新修防洪堤工程3.26km、撇洪工程0.88km等及辅助、公用、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管理人员的安排和做好施工期环境监测。做好文明施工,做好植树绿化,水土保持。

2、加强施工期的废水污染防治。通过建造排水沟、隔油池、沉砂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对废水进行必要的分类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3、加强施工期的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场地、堆土定期洒水,盖篷布,运输车辆限速,做好车辆冲洗等,在清障过程中喷洒防臭抑制剂,以减缓恶臭的逸散。

4、加强施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强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等,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制要求。

5、加强施工期的固废规范管理并处置。弃土弃渣、沉淀池沉沙和清障泥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废等按规定规范安全处置。

6、加强生态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水土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恢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