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兰村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确保我乡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提高我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兰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结合我乡实际,并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按照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乡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成立了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滕树华任组长,乡长郑学安,乡党委副书记易钊生,乡人大主席滕彪任副组长,办公室、财政所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兰村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具体工作责任人的内部运转机制。

2、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2019年我乡主要以政府信息公开栏的形式,公开兰村乡概况、政府机构设置情况、党政班子成员情况、机构职能、涉农收费项目标准、政府2019年文件、工作信息、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活动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不够强。

2.更新信息较为滞后。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4.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更新信息,有针对性地对专门人员进行理论和实操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时关注身边的工作动态,保障信息通畅。

3.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方式、新方法;利用多种新型传媒发布公开信息,如微信、微博、宣传栏等方式,提高公众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