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现公布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平溪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全覆盖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平溪乡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着重强化措施,狠抓规范运作,坚持政务信息全公开制度,圆满完成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和平溪乡依托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宣传政策,解答各类热点、化解难点问题,形成了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良好局面,总计公开政府信息18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文件通知4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2条、重大民生事项7条。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受理并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了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围绕政务公开,将公开内容与各政务公开领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设置政务公开专窗专区,优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二是梳理事项,完善流程。在县政府的悉心指导下,乡政府积极探索,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时限。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在政务公开专栏开设公开事项目录、公开事项流程图、公开工作机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三是积极宣传,回应关切。通过利用新媒体以及政务大厅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重点是对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展开社会调查,针对基层群众需求,及时公开对涉及政务公开领域的重要政务舆情、群众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的权威回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乡政府各业务部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了相应的检查制度,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效能问责,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加强年度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安全、有序、稳定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与其他友邻乡镇相比,发现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重点是人员培训、机制运作、数据共享等问题还需进一步提高。

和平溪乡政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政府办公室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组织专项业务培训。2024年和平溪乡将组织六办三中心业务培训,重点是对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的《条例》学习、运行机制、人员实操等方面知识进行培训,做到法规人人知、实操人人会。

二是加强跟训见学力度。将组织政府业务部门部分人员赴其他乡镇组织参观见学,通过参观见学,找到自身存在的短板,有针对性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细化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信息公开全覆盖,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重点是对于涉民项目、重大人事、重大工程要做到公开全覆盖。

四是加大公开监督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政府成立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对政府年度报公开进行常态化监督。让广大村民对和平溪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乡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出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平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45-501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