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羊哨乡内设机构和职责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人:蒋佳琪 联系方式:15580688067
1、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做好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
2、负责上级机关各类文件材料收发传递、拟写和印发党委政府的通知、决定、命令等文件,负责机关的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和保密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调查任务和文字材料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做好信息调研及拟稿工作,组织搞好机关的环境卫生,组织搞好机关人员的考勤登记,文件传达,会议记录等工作。
4、负责归属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来宾的接待工作;搞好催办、督办、查办工作。
5、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人:肖芳圆 联系方式:15907452324
1、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辖区内党员底数,及时掌握党员情况。
2、接听接待党员来电来访,为辖区内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及党员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3、负责向辖区内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为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提供相关服务。
5、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在具备条件的辖区内,积极做好党组织的组建工作。
6、做好与辖区内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的协调沟通工作,引领辖区内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7、指导和协调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组织(站)开展工作。
8、承担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职责、及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兰杰 联系方式:18307451988
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职责
1、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2、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
4、指导村委会自治工作;
5、负责组织农业经济活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6、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7、研究制定乡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8、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编制全乡扶贫开发工作中长期规划、全面小康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10、负责全乡扶贫开发项目的论证、评估、申报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监督扶贫开发项目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实处,产生实际成效,杜绝资金挪用、贪污等问题发生。
11、负责全乡各村上报的精准扶贫对象核查、监督把关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审核后符合进入精准扶贫系统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完善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工作。
12、负责全乡扶贫开发政策宣传、科技示范推广、培训及扶贫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3、负责全乡贫困户小额信贷贷款到户发展生产生活、改善人居住房环境等用途。
14、负责全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调查摸底、审查、完善资料汇总上报以及组织实施。
15、负责衔接和联络工作,协调处理扶贫开发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6、负责全乡扶贫工作开展成效汇总、常规工作的对接统计上报。
17、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协助相关单位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18、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9、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林、水、牧等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配合工作;
20、负责本辖区内二、三产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21、搞好本辖区内的投资环境治理,负责招商引资和对外贸易的跟踪服务工作;
22、)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产业结构调整,新型技术推广及社会服务工作;
23、负责辖区内各村(居)委集体资产、农民负担和村财乡管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24.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负责人:滕凯烨 联系方式:13487405311
1、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
2、拟定本乡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实行监督检查;
3、组织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现行生育有关政策,处理本乡的违法生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处理;
5、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本乡流动人口管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
7、承办计划生育来信来访;
8、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舰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人:王小波 电话:13135254553
1、担乡村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乡村规划建设;
3、负责房屋产权有关工作;
4、参与乡、村建设用地的审批有关工作;
5、牵头“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
6、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人:胡松 联系方式:17375910691
1、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2、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3、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事项的建议。
4、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5、积极开展“平安乡”创建工作。
6、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乡乡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
7、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乡乡有关部门、村(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8、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8、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一盯一”督促检查责任,严防死守;
9、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10、依据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受理处罚的部门应将处罚情况书面反馈移交部门;
11、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2、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14、指导管理村(社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15、完成乡乡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县安监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雷杰 联系方式:13874457967
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负责规划建设、应急管理、退役军人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香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人:潘柄仰 联系方式:15007455859
1、协助乡政府制定农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农业生产经营活
2、指导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农业基地建设、农业名牌产品申报和创建工作。
3、承办实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4、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农业建设,指导无公害、有机食品建设和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5、组织指导农业救灾工作。
6、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信息、收集、整理、发布。
7、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
8、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9、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机化方针、政策和认真贯彻执行省农机管理条例。
10、制订本乡农机发展规划,做好本乡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九、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兰 杰 联系方式:18307451988
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务服务;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建议等工作。
十、综合执法队主要职能
负责人: 黄 剑 联系方式:17374537555
1、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在区行政管辖范围内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容环卫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村乡规划建设管理、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2、承担集中执法和负责指导下属各中队进行专项整治等工作。
3、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下属各中队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