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改革,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原“四办六中心”撤销,机构负责人职务自动免除,不再另行下文。新设立“六办三中心一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及机构职能情况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贺琰雲  党政办公室主任

主要负责事项:

1、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单位各内设机构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协助做好本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老干、关协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6、做好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7、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张翔 党建办公室主任

主要负责事项:

1、负责全乡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

2、机关党支部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

3、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

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乡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

5、责乡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6、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

7、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

8、负责村干部工资报酬的审批和监督。

9、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汇总党建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

10、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

11、老龄、老干部信息采集、整理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郑云霞 党委副书记、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主要负责事项:

指导街道内企业的经营管理,负责工业统计、分析、预测,提出对策和措施,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建立辖区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了解掌握辖区人员就业基本情况。开展就业服务,做好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张纯  党委委员、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主要负责事项:

承担原民政所管理的社会事务。负责本辖区社会事务、残联、村级建设、指导村级服务等工作。开展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临时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和复退军人的安置以及老战士的工作,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等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人:滕明平  党委委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主要负责事项:

1、负责制定自然保护地体系分类标准、建设标准并提出审批建议等;2、监测评估,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评估生态环境状况,统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3、监督执法,即整合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综合执法职责、队伍,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督落实全乡生态环境保护责任;4、督察问责,即对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工作进行督察巡视,对生态环境保护、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监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杨  峰  副乡长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主要负责事项:

1、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规章、标准和规程;2、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3、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4、承担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信息接报处置工作,分析预测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发布预警、预报信息;5、研究提出全乡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执行情况;6、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认定工作;7、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于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等相关工作;8、承担安全生产事故、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全乡安全生产形势;9、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向勇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负责事项:

1、负责全乡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失业、工伤、生育、养老、医疗保险等服务工作。负责收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相关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民政救助工作。负责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承担优抚救济、社会互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救助资金、物品发放,负责救助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及其相关服务工作。

3、负责授权范围内各项社会救助人员调查统计、申报工作,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

4、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张代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负责事项:

承担农技、农机、水利、畜牧水产等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培训推广,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指导,以及农业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乡镇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区域内河道的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堤坝管理、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等工作。

九、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赵 斌  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负责事项:

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项目、集信息与咨询、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以行政审批为主,以其他便民服务为补充的乡政府派出(常设)机构。

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周攀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主要负责事项:

1、负责全乡执法队伍建设和全面管理工作;2、负责全队执法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定期进行工作总结。3、负责执法队有关会议的组织实施。4、负责协调本乡的执法检查工作;5、负责权限范围内文件和相关资料的审批5、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财政所

负责人:田武勇  财政所所长

主要负责事项:

承担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资产的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监督和税收协管工作;负责乡村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及相关的培训、审计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工作;负责与财政所相关的其他工作。

十二、动物防疫工作站

负责人:欧定坤  动物防疫工作站站长

主要负责事项:

承担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

十三、司法所

负责人:邓克文 司法所所长

主要负责事项:

负责受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解答各类法律疑难问题,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法律见证合同、契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安置帮教等工作。

十四、派出所

负责人:余东升  派出所所长

主要负责事项:

依靠村委会,组织群众,开展活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正确地收集上报各类信息,掌握乡内各类不安定因素,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缓解和控制工作;熟知全乡情况,主动提供线索,协助刑侦部门查破刑事案件,积极查处违法事件,及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指导治保会工作,积极开展帮教活动,落实监管措施,努力减少违法犯罪;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法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努力减少“黄”、“赌”、“毒”现象;依法加强房屋出租户和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及时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子;协助有关部门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矛盾,防止激化。

办公地址:

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在隆家堡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设在隆家堡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

财政所设在隆家堡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

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物综合服务中心设在隆家堡乡人民政府邮政办公楼一楼;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在隆家堡乡人民政府邮政办公楼二楼;

司法所设在隆家堡乡人民政府司法办公楼一楼;

派出所设在隆家堡乡人民政府大院右边办公楼一楼;

动物防疫工作站设在设在隆家堡乡人民政府大院右边办公楼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