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编制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项目组成。

2020年,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数量59条,其中:工作动态发布信息8条,通知公告43(其中:县司法局执法清单16条、执法人员信息25条、文件通知2条),人事信息6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1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县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相关责任和各项要求,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加强与相关业务股室和基层单位的有效衔接,掌握动态信息,确保信息收集准确、全面,做到信息公开及时。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按照相关规定,加大主动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准确、有效、实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