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6条。信息发布涵盖了政策法规、拥军优抚、移交安置、机构设置、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人事信息等主目录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形式更为丰富。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照自身权责清单和工作职责,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明确本单位关于退役军人保障信息公开内容、内容标准、公开时限、责任股室,强化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基础,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与公众交流渠道。四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股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条例》及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全面、规范开展,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