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情况报告

2021年上半年以来,麻阳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勇于改革破难,积极主动作为,努力为全县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现就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全力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一是开展信访排查工作。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涉军信访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局组织人员走访乡镇、村(社区)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情况清、诉求明、对策准,防止特别是特护期间出现到市赴省进京非法上访情况。二是制定信访值班制度。为更好提高信访接访化访能力,我局制定实施信访常态化值班制度,安排主要负责人为带班领导,副职领导为值班领导,各股室工作人员为接访人员,在局信访接待室轮流值班接待信访人员并做好相应记录,及时解决问题。三是强化矛盾化解。近半年来,我局对来信来访诉求进行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完成国家退役事务部、省厅、市局、县交办信访件5起,完成率100%,满意率100%

(二)积极推进双拥工作。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施行的第一年,为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贯彻,我局高度重视,印制《退役军人保障法》手册4000余份,并在赶集日等时间组织工作人员上街宣传,积极为群众特别是退役军人解答政策;1-6月份共为全县86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上门送喜报,发放慰问金共6.3万元;开展悬挂光荣牌工作等,营造尊军崇军社会氛围。

(三)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为充分发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三级职能,积极按照上级要求查漏补缺,加强阵地建设,开始实体化运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已安排专人在服务大厅进行集中办公,接待来访群众,已将部分职能划入服务中心:①协助信访工作;②做好退役军人登记工作;③对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及“八一”“春节”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④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各乡镇已在政府服务大厅开设退役军人服务窗口,由专干值班接待来访退役军人。

(四)优抚对象保障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时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①严格按照抚恤补助标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足额列支地方配套资金:1-6月份,为各类优抚对象17135人次发放1434.7956万元抚恤金,二次医疗救助(门诊253人次、金额2.6118万元,住院274人次、金额12.4668万元),临时救助27人次;②1-6月新增各类优抚对象共71人;③3月份为164名义务兵发放家属优待金239.7万元;④4月份为全县系统在册的优抚对象购买优抚对象意外伤害保险;⑤完成236名伤残军人证统一换证工作

(五)做好安置工作。一是阳光安置提高满意度。坚持“四公开一监督”,今年按照省市安置工作安排,今年将接收24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我局指派专人到市局参加集中移交转业士官档案审核和业务培训会。二是做好就业创业工作。①上半年完成建立健全年度退役士兵就业跟踪台账和实名制就业帮扶台账;②2020年引导退役军人到人民警察队伍(辅警)就业人员23人,参加教育培训人数51,技能培训人数43人;③预计在今年7月底,筹备召开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三是创新方式增强竞争力。围绕提高退役士兵创业就业软实力,我们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全局观念,开展精准化、精细化、常态化教育培训,让广大退役军人尽快适应、融入社会,为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六)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我局党史学习教育,聚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和主题党日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党支部、党组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退役军人群体急难愁盼的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服务好广大退役军人,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常态化排查工作,保持应急状态,细化应急预案,积极响应号召接种新冠疫苗,现全局接种率已达100%

(八)其他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积极认真完成乡村振兴驻村、敏感时间节点的安全维稳等相关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就业创业培训内容比较单一,仅有汽车驾驶、电焊、计算机等较传统的专业,缺少对市场形势的研判和分析,对就业渠道没有拓展、拓宽。二是工作缺乏创新。工作仅满足于完成上级部署的任务和经常性优抚工作落实,在创新举措上没有太多尝试,工作平庸,缺乏亮点和品牌。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和政策,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先进、业务能力过硬的队伍。二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更好的服务好广大退役军人。

(二)加快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示范型标准建设,建设基础设施达标、制度流程完善、服务管理规范的退役军人之家。召开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专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给全县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的培训,充分发挥基层服务保障体系的作用,让退役军人能够更方便的享受办事申请、政策咨询等服务。

(三)做好走访慰问调研工作。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优待抚恤政策,组织开展好“七一”慰问烈士遗属、“八一”“春节”走访慰问退役老兵、驻军单位等拥军优抚活动。二是召开好“八一”座谈会,邀请代表要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积极听取大家的诉求,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帮助解决好问题。三是加强走访调研工作,及时深入的了解退役军人存在的困难和对目前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更好的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四)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加强就业创业统计。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意向统计,通过举办退役士兵技能和创业培训班等形式,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自主创业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相关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大力开展学历层次提升和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二是招聘就业工作常态化。在开展每年两次大型专场招聘会的基础上,积极与人社部门联系,将退役军人就业招聘活动纳入常态化工作,依托互联网平台,常年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招聘、就业咨询活动,提高退役军人的就业率。三是开展就业创业跟踪服务,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确保退役军人在地方能够大有作为。

(五)着力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一是有序推进转业安置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量把工作提前,全过程坚持公开安置政策、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公开安置岗位、公开选岗和接受社会监督“四公开一监督”阳光安置原则,完成好军转干部和转业士官接收安置和定岗定位工作;二是开展服务教育工作。为我县军转干部和转业士官尽快完成新角色转变、工作转型、岗位转换提供必要的服务教育,更好的履职。三是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对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指导、协助做好户籍和组织关系转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做好社保接续工作等,让他们更好更快的融入社会,开启新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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