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36 号)规定,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我省调整后的抚恤补助标准表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