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在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在处理;

5、研究和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信访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核定编制11人(其中事业编6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设有综合办公室、办信科、来访接待室、督办室等4个内设机构。截止2018年11月份,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8人,离退休6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123.32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

2、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2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8.32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7万元。

2、项目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接访劝返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31.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52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项目的增加。

注:该项数据来源于附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合计数。2018年同口径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数,各单位可以从2018年部门预算系统中提取数据,或者到各业务股室拷取数据。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71万元,主要是因为扶贫和下乡处理信访问题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 年末,本部门没有公车。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23.3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20万元,信访专项资金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6、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