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政办发〔2022〕16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市场运作和政策支持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现以下目标:

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机制显著改善,激发麻阳“全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内生动力,创建可复制、可推广的麻阳“农村信用体系解决方案”。

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设立一家法人注册地在麻阳的村镇银行,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平均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速,农业保险险种持续增加,覆盖面有效提升。全县乡村振兴发展产业所需贷款获得率不低于80%。

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云闪付”等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得到有效普及,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基本解决农村地区结算难、小额取现难。

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涉农金融机构差别化定价能力不断增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推进,涉农贷款风险管理持续改进,确保涉农不良贷款水平稳定在1%以下,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性明显改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三、基本原则

以“政府主导、人行推动、社会参与”为基本原则。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和定价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运用低成本资金、增加增信措施等引导涉农贷款成本下行,推动金融机构建立收益覆盖成本的市场化服务模式,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定价能力。

以机构改革为动力。规范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促进服务当地、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增加农村金融资源有效供给。

以政策扶持为引导。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差异化监管,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农业保险作用,弥补农业收益低风险高、信息不对称的短板,促进金融资源回流农村。

以防控风险为底线。金融机构要坚持信贷投放和风险防控两手抓,探索与服务乡村振兴相适应的资本补充渠道、合理回报机制和风险资本管理模式,提高法人治理水平,关注贷款质量,完善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增强涉农业务风险防控能力,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可持续性。

四、重点工作

(一)明确金融重点支持领域

1.切实防范出现系统性、区域性的大规模返贫。加大对脱贫户的扶持力度,用好用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满足脱贫人口生产、创业、就业、就学等合理贷款需求,充分利用“精准防贫综合保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优化产业布局,支持“一区三园四基地”建设。大力支持优质稻、柑桔、瓜菜、养殖等生态富硒农业支柱产业,通过金融支持,加快推进300万羽商品蛋鸡养殖、年产30万头生猪养殖等重大农业产业项目得到落实。到2025年,麻阳形成“一乡一品”产业格局,使麻阳成为怀化、铜仁、吉首等周边县市的水果、蔬菜供应基地,建成1-2个省级以上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2-3个千亩精品冰糖橙示范园,优质果品率达85%以上,完成综合产值10亿元的区域公共品牌1个。

3.聚焦“三水五色”,壮大优势产业。围绕“温泉水”“矿泉水”“锦江泉酒水”三水品牌和“绿色”“红色”“古色”“金色”“橙色”五色融合,重点支持石羊哨-隆家堡温泉小镇、豪侠坪传统古村落、罗裙山天梯美墅、西晃山、文名山长寿森林康养度假区等开发建设。

4.支持农业转型升级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坚持绿色兴农,支持生态农业模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供给,围绕农产品供应链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等,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企业,助力推广“企业+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农户”的合作模式,实现金融服务由点到线扩展到面。到2025年全县“二品一标”认证产品达80个。

5.围绕“一乡两基地”建设,加大金融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围绕“一乡两基地”(中国积壳之乡、全国富硒中药材生产基地、全国苗医药康养基地),对全县积壳、黄精等富硒中药材种养殖大户发放贷款要利率有优惠,争取到2025年针对中药材相关产业的贷款余额达到3亿元。

6.大力支持乡村振兴省重点帮扶村和示范村,树立乡村振兴典型和样板。要对确定的枣子喇村、板栗树村等21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楠木桥村、黄双冲村等18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开展全员授信评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7.大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要继续探索林地抵押、担保功能,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满足林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林业部门要会同乡镇产权服务中心做好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农商行和农发行要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流程,到2025年全县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5000万元。

(二)结合金融机构各自特点,做好支持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

1.农业发展银行要全力服务好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现代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性金融支撑。

2.工商银行要积极推广“潇湘财银贷”业务模式,不断丰富小微客户服务手段。

3.农业银行要以整村评级授信为抓手,深拓普惠目标客户群推广做大“惠农e贷”等转型信贷业务。支持农村全业态的融资需要,解决农户的资金需求,拉动农村经济发展。

4.中国银行要利用自身在跨境贸易,支付结算方面的优势,助推我县企业“走出去”。

5.建设银行要利用乡村金融客户服务体系,要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共享贷,帮助村级经济组织发展,要充分利用裕农通机具设备,有效为小微企业、合作社、农场、农户提供便利的基础金融服务,进一步扩大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6.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运用好“党建共建+信用村”的建设的模式,利用线上信用户贷款产品,解决产业发展种养殖户贷款流程繁杂、贷款资料难提供的“融资难”问题。要进一步优化提升柑橘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为柑橘产业链条提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助力麻阳特色产业发展。

7.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要对口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中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中小企业等小微企普惠领域的金融服务。

8.农村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党建共创 金融普惠”工作机制,发挥县级法人机构和农村金融主力军优势,继续做好“两保”金融服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林补粮补等惠农资金代发等工作,结合实际创新符合县域农户、农村经济组织产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提升信贷扶持水平。

(三)做好财政风险补偿基金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指施的有效衔接

充分发挥麻阳产业开发区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中小微企业。对补偿基金纳入的白名单客户,金融机构优先进行评级授信、提高授信额度,按照6~10倍的放大倍率发放贷款。

(四)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广银联“云闪付”的普及运用,提高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的覆盖面,加大现代化银行机具的布放力度,到2025年末每个行政村都要有银行设立的“助农金融服务终端”,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金融机构物理网点或安装自动存取款机等自助设备,全面解决农村地区结算难、偏远地区村民小额取现难的问题,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

(五)充分发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作用

积极向上级争取支农、支小再贷款,到2025年末麻阳再贷款余额达到6亿元,为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发放乡村振兴贷款提供资金保障。做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转换工作,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支农支小再贷款,继续支持普惠小微企业发展。

(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1.发挥宣传教育引领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参与推动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体广告、数字媒体等工具,面向农民、农户、农村经济主体开展多形式涵盖诚信意识、风险防范和金融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在每个行政村建立金融知识宣传专栏,内容更新由主办金融机构负责提供,要组建金融知识宣讲团进校园、进乡镇、进社区、进村部,传播“诚信为本”“守信得益”的正能量。提高农户及农村经济主体对征信知识及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认识,增强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要继续开展诚实守信模范评选活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2.坚持信用优先、示范引领原则,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营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氛围,推动全县乡镇和行政村参与信用创建。使农村金融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用信意识明显提高,银农关系和谐融洽,农村金融稳健发展。

3.落实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金融机构对信用乡镇、信用村的农户、农业经济主体在贷款利率上有优惠,额度上有提高,手续上更简化。对于失信户达到5%的行政村和乡镇,金融机构除提高贷款利率和降低授信额度之外,要将失信户纳入全县金融服务黑名单,并将名单上报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联合制裁。

(七)全力推进整村评级授信

1.建立信用评定小组。由县政府主导,各乡镇组织,各有关部门协作,金融机构全程参与。各行政村要成立信用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乡镇驻村干部、金融机构代表、村民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

2.金融需求名单筛选。各行政村信用评定小组负责对辖内农户、农业经济主体的基本情况进行筛选,根据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劳肯干、支持实体经济的原则,筛选掉有明显不适合进行评级授信情形的农户和农业经济主体,将名单上报乡镇金融服务中心,由乡镇审核通过后,以就近方便的原则,将名单报送给金融机构。

3.及时进行评级授信。各金融机构根据各乡镇报送的名单,会同信用评定小组进行入户调查,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完整。按照农户信用评价指标和评级标准,对所采集的农户信用指标信息进行计算评价,对农户进行信用评分、评级,对不同信用等级农户实行差别授信。金融机构要以各银行为单位逐户建立信用档案,并建立评级授信及贷款发放回收台账,台账与各乡镇、行政村共享。

(八)多措并举化解融资难题

1.保障支农支小贷款有效需求。集中资金培育乡村富民产业,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稳定持久的资金保障,满足乡村振兴融资需求。发挥农业银行“惠农e贷”、邮政储蓄银行“柑橘贷”、农商银行“乡村振兴贷”、建设银行“乡村振兴共享贷”等贷款品种优势。

2.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配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加快推动确权登记颁证、价值评估、交易流转、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建设,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进展,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集体资产清晰、现金流稳定的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

3.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依法合规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鼓励企业和农户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在农产品深加工、仓储物流、吸纳农村劳动力多的先进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领域有大额贷款需求的园区企业可优先进入“潇湘财银贷”白名单。

(九)发挥农业信贷担保的作用

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担作用,对发展生产需要较大资金的借款人,符合条件的可以由湖南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放担保贷款,满足客户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力争到2025年,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担信贷服务有限公司的担保额达到3亿元,代偿率严格控制在省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十)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作用

针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有效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及时解决创业者急需资金周转的融资难题和利息负担,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十一)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

通过促进政策性保险开展、有效整合资金提供保费补贴、加强政策宣导等方式,推动农业保险创新,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和增品。针对特色农产品,增加创新品种,提高保障程度,提高人保财险等保险公司“柑橘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商品林保险”覆盖面,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的保障体系。

(十二)推进“三社合一”工作

按照市、县两级要求,将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服务社三者相互融合,2022年建立18个“三社合一”站点,为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加工销售、农机农资供应等服务。

五、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一)充分发挥风险补偿金风险缓释作用。一是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的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保持现行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机制不变;对湖南农担提供担保,发放的担保贷款,贷款损失由湖南农担、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按5:2:3的比例分担。

(二)充分发挥金融管理和执纪执法部门的保障作用。金融机构在清收处置不良贷款时,县金融办要做好金融机构与司法部门的协调工作。司法部门对“钉子户”“赖债户”和骗贷等案件,要依法从快处理;对金融案件法院要快审快结快执行;对涉及骗贷、以贷谋私等违纪行为,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要紧密配合,坚决予以打击。

(三)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分担作用。按照麻阳产业开发区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认定的扶持白名单企业发放的贷款,放大6~9倍(含)数额的,风险补偿基金承担不超过本金损失部分的60%。放大10倍(含)以上数额的,风险补偿基金承担不超过本金损失部分的70%。

(四)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主导作用。金融机构要实施信贷全过程风险管理,选派出业务能力强、个人素质高、品行端正且有风险意识的信贷人员全程参与评级授信、贷前调查和贷时审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定期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全面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及贷款使用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内应向借款人、村金融服务站、乡镇金融服务中心送达贷款到期通知书,贷款到期未还的应及时下达贷款催收通知书进行催收;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由金融机构与村金融服务站、乡镇金融服务中心共同对借款人进行追偿。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组织体系。一是成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科工信局、县教育局、县法院、县文旅广体局、县供销联社、县金融办、人民银行麻阳支行、相关金融机构等为成员单位。二是设立乡镇金融服务中心,由乡镇长任服务中心主任,主要负责辖内信用创建、信用环境整治、整村推进评级授信等工作。三是建立村金融服务站,村(社区)主任任服务站主任,主要负责全村农户信息收集、信用宣传、贷款需求名单推荐等工作。

(二)经费保障。强化工作经费保障,县财政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工作开展,金融机构当年贷款到期回收率达到98%及利息回收率达到100%的,按实收利息的一定比例提取费用,主要用于农村金融服务误工补助等方面的经费开支和弥补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办公室的工作经费。

(三)强化考核。制定考核办法,对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单独考核。


麻阳苗族自治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胡宏林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蒲必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龙  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恩勤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罗学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建方  县财政局局长

龙晓东  县司法局局长

舒采方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谭  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少志  县发改局局长

薛  彬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满中华  县商科工信局局长

周华银  县教育局局长

唐  琼  县文旅广体局党组书记

刘兴文  县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

郑红军  县人民法院政工室主任

黄小芳  县人民政府金融办主任

龚开伟  中国人民银行麻阳支行行长

莫  军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麻阳支行行长

舒雪梅  中国工商银行麻阳支行行长

张玮东  中国农业银行麻阳支行行长

张  华  中国银行麻阳支行行长

赵国军  中国建设银行麻阳支行行长

钟建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麻阳支行行长

储永荣  华融湘江银行麻阳支行行长

龙绪伟  长沙银行麻阳支行行长

张峻椿  湖南麻阳农村商业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中国人民银行麻阳支行,由龙曙兼任主任,龚开伟兼任常务副主任,张斌、黄小芳、谭洋、陈成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