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四季度职工医保特殊病种鉴定体检的通知
各位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现将麻阳苗族自治县2022年四季度职工医保特殊病种鉴定体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病种范围
结核、病毒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丙肝需做抗病毒治疗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门诊化、放疗)、恶性肿瘤(口服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二项合并症)、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三项合并症)、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合并靶器官损害) 、肝豆状核变性、重症精神症、帕金森病、癫痫、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并发症、高血压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二项合并症)、高血压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一项合并症)、高血压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合并靶器官损害)、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冠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部分丧失自理能力)、支气管哮喘、肝硬化、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两项合并症)、系统性红斑狼疮(一项合并症)、肾病综合征、尿毒症非透析治疗、尿毒症透析及综合治疗(轻型、中型、重型)、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肝移植术后<移植术后第一年>)。
二、鉴定对象
参加了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患有属于职工特殊病种范围内疾病的人员。
三、鉴定要求及时间
(一)已参加2020年、2021年度特殊病种鉴定,2022年续办的。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1张1寸免冠彩照;
2.近半年二级以上医院相关检查或用药处方;
3.直接到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儿科楼五楼)根据参保信息填写城镇职工特殊病种申请表。
如有病情变化需变更享受病种的,需提供最近1年内相关病历资料参加病种鉴定体检。
(二)新增特殊病种鉴定的
1.填写城镇职工特殊病种申请表,并注明申报病种;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2张1寸免冠彩照;
3.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及近期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或出院证明书及相关的并发症检查报告单),凡由医院出具的相关资料都需加盖就诊医院医务科或病案管理科公章。
4.鉴定体检时间:
2022年10月12日(周三)、10月13日(周四)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6:00
四、鉴定地点
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儿科楼5楼)。
五、温馨提示
(一)参加申请鉴定人员要服从医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按照程序进行检查鉴定。在检查鉴定过程中,保持心情平静,禁止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二)患有多种疾病,只可申请一个病种。
(三)申请鉴定人员需要按病种鉴定要求做好自身的准备工作(包括病历资料及身体的准备),身体的准备如肝功能检查及餐前血糖检查须空腹抽血,餐后血糖检查须餐后2个小时抽血。
(四)所有检查结果、报告单均由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统一收取,不允许私自拿取。
(五)检查鉴定结果公布后退回个人全部原始资料,留复印件存档备查。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病种鉴定人员:健康码必须为绿码、鉴定过程中全程配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高于37.3℃且伴咳嗽、畏寒、乏力、腹泻等症状者,由医务人员引导至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诊)、人员不要密集,间隔距离为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