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我局结合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信访局严格按照规定公开信息范围和法定时限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发布,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通过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3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信息1条,通知公告2条,人事信息3条,年度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3条,信息公开指南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无其他需按规定公开或回复的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信息梳理与分类。主要包括信访工作政策法规、信访事项处理流程等。建立了信息分类管理台账。二是信息审核与发布流程。严格制定了严格的信息审核流程,明确审核责任人。在信息发布前,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无误。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对于重要信息的发布,需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同时,对信息发布的时间、渠道等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权威性。三是信息更新与维护。建立信息更新机制,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更新。对于信访工作政策法规、信访工作数据统计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维护工作,对公众反馈的信息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和解答,提高政府信息的可信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维护,有效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正常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部门和工作职责。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建立了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定期组织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根据公众的评议结果,及时改进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了人员保障,配备了专职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同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用于平台建设、信息更新、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支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在某些情况下,部分信息的公开未能做到及时跟进,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公众获取信息的时效性受到影响。二是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需加强。个别信息在公开时存在表述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可能会引发公众的误解或疑惑,影响了信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和流程,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二是提高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和校对工作,确保信息表述准确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45-5822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