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发〔2023〕13号

关于印发《兰村乡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单位:

为有力推进2023年后期兰村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整治提升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美丽兰村,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印发修改后的《兰村乡2023年城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请参照文件,结合实际落实。

兰村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兰村乡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比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麻办〔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兰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比时间

从2023年9月起,每月对全乡10个村委会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评比,并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累积汇总、奖罚兑现、季度调度。

二、评比内容与占分比例

评比内容:现场检查(50分)、县乡交办问题整改(15分)、宣传报道素材提供(15分)、完成日常工作清单任务(15分)、工作创新(5分),加减分项(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减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三、现场评比方式

1.采取提前通知,定期检查的方式,整合县级打擂台现场检查相关内容,优化检查方式,提高检查效率。即由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办公室牵头,组织乡村干部覆盖10个村进行检查(检查村部人居环境、村部所在组人居环境、村组公路、入户道路、河流或水库、小溪、沟渠的卫生情况及农户“九整洁”示范户、“美家美妇”示范户等工作落实情况)。

2.按照“分类考核、限期汇总、统一排名”的办法,每次检查完成后,及时汇总情况、量化评分、签字确认,统一排名并,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会议通报。

四、考核评比要求

1.实行奖罚兑现。每月对排名第一的村授“流动红旗”。按月度排名情况进行奖罚,对前第一名、第二名的村、优秀的保洁员(限2名/村)、美家美妇示范户(限2户/村)分别给予不同价值的物资奖励;对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的村分别从县安排到村的人居环境经费扣罚300元、200元(若后两名每月考评分值达到85分,不予以罚款)。凡在县级以上检查中,迎检村迎检结果导致乡级排名位于全县后三名的,从县安排到村的人居环境经费扣罚县处罚金额的30%。每年因人居环境工作在县对村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十差”村的,从县安排到村的人居环境经费扣罚30%。

2.强化季度调度。每季度召开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打擂台专题会议,对全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评为“红旗”村的在全乡季度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对评为“第十名”村的,由乡党委书记或者乡长对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责令其在全乡季度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3.落实执纪问责。将村委会每季度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得分汇总后,作为年终得分,推荐年度统计排名靠前的村作为全县“十佳村”或优秀村的的候选名单,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一个依据。

4.严格考核纪律。所有检查组成员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的要求,不得接受村所送土特产、礼品、有价证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