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村乡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兰村乡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 填写单位:兰村乡人民政府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 | 实施依据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 |
| 1 | 对加油站的行政检查 | 兰村乡人民政府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兰村乡应急办 | 加油站 | 1、企业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是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6、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企业是否建立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是否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隐患排查相关记录。 11、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12、是否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4、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私发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 2 | 对烟花爆竹店的行政检查 | 兰村乡人民政府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兰村乡应急办 | 烟花爆竹店 | 1、是否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 3、门店内销售的烟花爆竹是否超过规定药量。 4、是否培训合格上岗。 5、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6、是否设置了明显警示标志。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私发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 3 | 对木材加工厂的行政检查 | 兰村乡人民政府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兰村乡应急办、兰村乡自然资源所、兰村乡林管站 | 木材加工厂 | 1、安全教育; 2、权益保障; 3、安全检查; 4、应急预案; 5、警示标志; 6、安全台账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私发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 4 | 对教育机构的行政检查 | 兰村乡人民政府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兰村乡应急办 | 教育机构 | 1、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2、学校食品安全、食堂人员健康证、食品采购台账、食品留样台账。 3、学校危化品管理台账、是否“双人双锁”管理。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私发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 5 | 对医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 兰村乡人民政府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兰村乡应急办 | 医疗机构 | 1、是否设立安全宣传专栏 2、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3、是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4、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私发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 6 | 对水电站的行政检查 | 兰村乡人民政府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兰村乡应急办 | 水电站 | 1、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企业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是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6、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企业是否建立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是否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隐患排查相关记录。 11、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12、是否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4、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私发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 7 | 对农家乐、餐饮店行政检查 |
兰村乡人民政府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109、110条县级以上政府及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乡镇按属地责任配合/开展日常巡查、隐患排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条:乡镇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部门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32条: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督促整改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监管营业执照、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合规性。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报警装置、管线合规 。 |
兰村乡市场监管站、 应急办、行政执法大队 |
农家乐、餐饮店 | 一、食品安全检查 1.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 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全员持证 2. 场所卫生 后厨环境卫生、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柜使用情况3. 原料管理 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台账 生熟分开、冷藏冷冻温度、过期变质食品 4. 加工操作 食品储存、加工、留样是否规范 凉菜制作、交叉污染防控 1. 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是否完好有效 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 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 厨房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理 5. 员工是否会基本消防操作 三、燃气安全检查 1. 燃气瓶是否合格、在检验期内 2. 气瓶存放规范,远离火源、不暴晒、不倒放 3. 软管是否老化、过长、穿墙 4. 有无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 5. 严禁使用不合格灶具、双气源混用 四、经营与场所安全 1. 房屋结构安全,特别是自建房改建农家乐 2. 户外广告牌、遮阳棚、护栏是否牢固 3. 用电安全,无裸露电线、违规接线 4. 特种设备(如电梯、锅炉)是否年检 |
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私发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来源:麻阳县兰村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