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村乡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兰村乡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 填报单位(盖章):兰村乡人民政府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程15115147869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 1 | 对烟花爆竹店的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辖区内1家烟花爆竹店 | 1、是否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 3、门店内销售的烟花爆竹是否超过规定药量。 4、是否培训合格上岗。 5、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6、是否设置了明显警示标志。 |
3月份至12月份 | 现场检查 | 每年2次 | 乡镇人民政府 | 否 | |
| 2 | 对加油站的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辖区内1家加油站 | 1、企业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是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6、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企业是否建立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是否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隐患排查相关记录。 11、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12、是否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4、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3月份至12月份 | 现场检查 | 每年2次 | 乡镇人民政府 | 否 | |
| 3 | 对木材加工厂的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辖区内所有1家木材加工厂 | 1、安全教育; 2、权益保障; 3、安全检查; 4、应急预案; 5、警示标志; 6、安全台账 |
3月份至12月份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乡镇人民政府 | 否 | |
| 4 | 对教育机构的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辖区内小学校及幼儿园 | 1、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2、学校食品安全、食堂人员健康证、食品采购台账、食品留样台账。 3、学校危化品管理台账、是否“双人双锁”管理。 |
3月份至12月份 | 现场检查 | 每年2次 | 乡镇人民政府 | 否 | |
| 5 | 对医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辖区内卫生院所 | 1、是否设立安全宣传专栏 2、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3、是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4、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3月份至12月份 | 现场检查 | 每年2次 | 乡镇人民政府 | 否 | |
| 6 | 对农家乐、餐饮店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109、110条县级以上政府及监管部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乡镇按属地责任配合/开展日常巡查、隐患排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条:乡镇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部门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32条:乡镇政府、街道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督促整改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监管营业执照、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合规性。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报警装置、管线合规 。 |
辖区内所有餐饮店、农家乐 | 一、食品安全检查 1.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 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全员持证 2. 场所卫生 后厨环境卫生、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柜使用情况3. 原料管理 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台账 生熟分开、冷藏冷冻温度、过期变质食品 4. 加工操作 食品储存、加工、留样是否规范 凉菜制作、交叉污染防控 1. 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是否完好有效 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 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 厨房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理 5. 员工是否会基本消防操作 三、燃气安全检查 1. 燃气瓶是否合格、在检验期内 2. 气瓶存放规范,远离火源、不暴晒、不倒放 3. 软管是否老化、过长、穿墙 4. 有无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 5. 严禁使用不合格灶具、双气源混用 四、经营与场所安全 1. 房屋结构安全,特别是自建房改建农家乐 2. 户外广告牌、遮阳棚、护栏是否牢固 3. 用电安全,无裸露电线、违规接线 4. 特种设备(如电梯、锅炉)是否年检 |
3月份至12月份 | 现场检查 | 每年1次 | 乡镇人民政府 | 否 | |
| 7 | 对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 | 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比例及名单待定) | 1、是否制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2、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3、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
3月份至12月份 | 现场检查 | 每年2次 | 乡镇人民政府 | 否 | |
|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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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阳县兰村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