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发〔2021〕14号

黄桑乡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黄桑乡精神病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村:

为切实加强我乡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 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的有关要求, 结合我乡实际,特成立以民政、卫生、司法、派出所,残联等部门组成的黄桑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小组(帮扶小组):

组  长: 龙永胜  乡  长

副组长: 陆洪松  党委委员

成  员: 刘  峰  综治办主任

郑勇华  卫生院院长

陈晓宏  派出所所长

张  程  司法所所长

陈武建  民政员

陈  蓉  卫生院公卫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晓宏兼任办公室主任。村级由村部和村医生组成帮扶小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及帮扶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各部门要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每月及时定期交换有肇事肇祸风险(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曾经肇事肇祸等)、家庭监护能力弱或无监护、病情反复、不配合治疗、面访失联、因经济困难不服药等情况的患者信息,及时报告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对不同意管理、拒绝随访以及未做到面对面随访的或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及时联系民警、综治办,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协同进行随访。发现患者走失。失去联系或离开辖区拒绝告知去向的要联系其辖区民警、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成员等协助调查。

 

 

黄桑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