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平溪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和平溪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和平溪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制订本镇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系列化建设,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增强“双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党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4、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的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四化”,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5、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6、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法治乡,建设文明小区,驱邪镇恶,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
7、制订本辖区三个文明建设工作规则,抓好全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工作。
8、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物价、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9、制定乡镇企业、村级企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资源、技术、人才开发,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和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11、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各企业实行监督,保障合作经营和个体经营者照章纳税,守法致富。
12、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各行各业、各经济组织之间,政府同企业之间的关系。
13、指导村民委员会发挥群众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作用。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平溪乡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6个,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党建办、社会事务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党政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平溪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和平溪乡人民政府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075.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8.08万元,减少6.24%,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7.8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27万元,占92.72%;项目支出75.54万元,占7.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75.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8.08万元,减少6.24%,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69.04万元,减少6.24%,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7.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0.98万元,占60.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57万元,占8.34%; 卫生健康(类)支出29.51万元,占2.84%; 农林水(类)支出250.25万元,占24.11%; 住房保障(类)支出36.90万元,占3.5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6万元,占0.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6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7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费用的增加和人员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75万元,支出决算为5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2万元,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0.41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
14、农村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农村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9.51万元,支出决算为2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53.64万元,支出决算为55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项费用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7.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5.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86.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48.41%,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公务招待费费用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8.88万元,减少6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的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都为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的35.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的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4.82万元,减少7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的控制。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并未购置新的车辆,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并未购置新的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62.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的控制,与上年相比减少4.06万元,减少64.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的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8万元,占37.2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9万元,占62.7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4个、来宾252人次,主要是迎接各类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万元,主要是正常的维修保养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37 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的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91万元,用于召开整顿环境卫生、乡村振兴、森林防火等会议,人数182人,内容为整顿全镇村组环境卫生、乡村振兴、森林防火等;开支培训费0.5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4人,内容为县总工会业务、公务员学习、职工非学历教育服务等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照麻绩〔2023〕1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镇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2023年总收入1,037.8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587.40万元,年度预算追加0万元。实际总支出1,03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2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92.72%;项目支出75.54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2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动日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法、及时、有序,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对单位的报账及时审核、支付并进行账务处理。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编制上报年度资产报表,对单位房屋和公务用车信息予以核实,建立公务车辆用油及租车台账,重申财务管理办法和报账审批流程,做到同类报账事项审批流程统一,附件一致,原始凭证规范;二是促进各项经费支出节支增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将一般性支出控制在一定限额以内。加强经费合法合规性审核,严格按制度政策办事,不随意开口子,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无政策依据的经费不予支出。注重经费支出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审核,没有必要的事项和成效不大事项尽量不开支,提高了资金效益,减少了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是科学合理地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编实基本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显示良好,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县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没有考虑到预算的严谨性,有些工作经费预算有偏差,预算编制的计划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预算执行,加快结余结转消化,及时拨付资金,对新增资金需求优先使用结余结转资金解决,统筹合理使用,继续开展支出情况调度分析,督促相关股室单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结算,避免形成结余。二是加强预算控制,减少追加事项,跨年项目资金尽量按项目进度分次申报资金。确需当年追加预算的,当年形成支出。当年不能完全支出的,调整支出安排调剂用于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