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乡村振兴,打造幸福美丽新和平溪

按照“整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专项实施“三清理、三拆除、三建立、一美化”行动,全面落实庭院美化、道路洁化、村庄绿化、沟渠池塘净化,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幸福和美新农村建设;深化乡村公民道德建设,持续开展“卫生评比”“红黑榜”等评选活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弘扬时代新风;扩大公共文化有效供给,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文艺进乡村,丰富基层和群众的文艺生活,让群众在生活中尽情享受“文化福利”,坚定农村文化自信,提升农民职业荣誉感,增强乡村振兴战略的信心;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崛起工作的总抓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加快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重点水利设施建设,坚持和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二、聚焦生态文明,持续保护乡村环境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广应用绿色技术、绿色生产,走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巩固完善河长制,落实一河一策,加强河道巡查,从严打击乱采乱挖、侵占河道、污染水系和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等行为;全面落实林长制,在推进增绿增效、管绿护绿的基础上,做好用绿富农文章。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以“厕所革命”为重点的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完成改厕任务,坚持做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继续做好各类政策宣传及落实工作,依法依规对违规捕鱼情况严厉打击。

三、聚焦民生保障,持续提升人民获得感。

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为重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好农村五保、低保、贫困救助等农村惠农政策,统筹抓好养老保险、就业生活保障机制的落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民生工程建设,推进惠民利民政策和措施,实施好农村危房改造,完善乡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乡村面貌。统筹抓好教育、卫生计生、全民健康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文化事业以及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兴隆和平溪。抓好征兵工作,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聚焦社会治理,建设乡泰民安新常态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统筹抓好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不断提升平安和平溪建设水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经济发展营造优良的社会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实现“一杜绝三下降”目标。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继续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聚焦自身建设,打造服务型廉洁政府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彰显法治权威、带动全民守法,着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公权力真正为民服务。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营造“以发展为重、以担当为荣、以实干为乐”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着力推进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规范权力,遏制腐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管理,坚持无预算不审批,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好保障基本民生需要